上海一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询价公告

上海一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询价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8 公 开 人:上海一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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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522日作出(2025)沪0347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上海一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527日作出(2025)沪03471号《决定书》指定上海九威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上海一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聘审计、资产评估机构,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债务人企业概况

上海一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819日成立,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893398室(上海崇明供销经济开发区),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详见工商登记信息)。债务人有一家对外投资企业,其核心资产位于甘肃省兰州市。

(二)工作范围

1、审计工作: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评估工作:对债务人全部财产进行资产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3、其他工作:按照法院、管理人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法院或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承诺事项

1、指派的专业人员具备类似项目经验,有能力按管理人要求完成工作。

2、接受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监督,按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3、了解破产项目的特殊性,同意垫付相关费用开展项目,审计/评估服务费支付时间不早于管理人报酬收取日。

参与报价的审计、评估机构,视为接受前述全部承诺事项。

二、参选条件

1、参选审计机构须为注册地在上海市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

2、参选评估机构须为入选人民法院名单库的司法评估机构。

3、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此前为债务人或其关联方提供过审计/评估服务;

2)与债务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3)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审计/评估的情形。

4、有参与破产案件审计/评估经验。

三、报名文件

1、参选机构介绍及相关资质证明;

2、参选机构与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无利害关系的声明;

3、参选机构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包括:总负责人、主要人员(从业年限),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参选机构报价;

5、参选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拟签字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联系方式。

四、服务费用

参选机构报价原则上为一次性包干报价(特殊情况除外),报价含差旅费、税费,无预付款,审计/评估服务费支付时间不早于管理人报酬收取日。

五、报名方式

1、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5728日前。

2、参选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件签收日为递交日。

3、参选机构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应将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公章。管理人于递交时间届满后统一拆标,在符合审计/评估需求、同等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报价高低为主要评选因素,综合考量履职能力、经验等因素进行评选。管理人初步选定审计、评估机构,并报请法院批准后,管理人同选定机构签订服务合同。

4、参选文件接收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816C1楼,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21-6074742813501994911

 

 

上海一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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