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蓝谷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青岛蓝凯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青岛蓝谷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青岛蓝凯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7 公 开 人:青岛蓝谷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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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7-1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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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蓝谷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青岛蓝凯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青岛蓝谷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谷佳业”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申请,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即墨法院”)作出(2024)鲁0215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蓝谷佳业破产清算,并指定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蓝谷佳业投资开发了“墨上花开”项目,为了解决“墨上花开”购房人首付款问题,蓝谷佳业以高碧红个人名义于2020831日投资设立了青岛蓝凯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凯融”),从工商登记信息来看,高碧红为蓝凯融的一人股东,经管理人调查发现,蓝谷佳业为蓝凯融的实际投资人,蓝谷佳业与蓝凯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关联关系,且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因此,管理人向即墨法院申请将蓝谷佳业与蓝凯融实质合并破产,即墨法院作出(2024)鲁02153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蓝谷佳业、蓝凯融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蓝凯融除了向购房人出借资金外,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没有重整的价值。因此,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是为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现和识别蓝谷佳业的重整价值,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就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一、蓝谷佳业基本情况

蓝谷佳业成立于20181226日,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潮海街道青威路107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NXCC61T,经营期限20181226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破产裁定受理日,蓝谷佳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青岛融润佳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75

65

2

青岛城投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00

20

3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5

15

合计

1500

100

二、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

蓝谷佳业共取得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权证号

坐落

面积(㎡)

对应区域

1

鲁(2019)即墨市不动产权第0021849

即墨区孟沙河二路653

44003

墨上花开C地块

2

鲁(2019)即墨市不动产权第0021850

即墨区孟沙河二路467

34955

墨上花开B地块

3

鲁(2019)即墨市不动产权第0021631

即墨区孟沙河二路468

48832

墨上花开A地块

说明:(1)上述三宗土地中,C地块、B地块已经开发建设完成;A地块尚未开发建设,已经取得土地证、土地规划许可证。

2)上述三宗土地均设有抵押登记,抵押权人申报的债权金额为1,769,980,467.52;经管理人调查,墨上花开C地块、B地块对外预售过程中,已解除C地块上961套住宅、B地块288套住宅所对应土地的抵押登记。

2.未售房产及车位、储藏室

墨上花开C地块、B地块已经开发建设完成,大部分房屋已对外销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C地块、B地块中剩余的房产及车位、储藏室情况如下:

名称

住宅

面积

商铺

面积

车位

储藏室

C地块

5

443.92

75

8807.91

29

23

B地块

192

20211.45

48

2612.03

438

22

备注:B地块除上述住宅、商铺、车位、储藏室外,还建有一栋11层公寓楼,面积5744.35㎡,尚未出售。

(二)主要负债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管理人经审查确认的商品房消费者优先债权金额为317,477,649.48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金额为141,712,666.11元;职工债权金额为1,219,408.69元,税款债权金额为1,088,272.80元;普通债权金额为25,123,430.28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由于担保财产的评估值尚未确定,财产担保优先债权金额暂不确定,其中担保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总额1,769,980,467.52暂缓确认;有一户债权人申报的建设工程价款5,196,550.62元,因尚未完成结算而暂缓确认;有一户债权人申报的普通债权3416154.47元,因存在异议而暂缓确认。

3.蓝谷佳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后,为了完成保交楼目标,向即墨法院申请并获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继续营业并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继续营业期间,各施工队伍继续履行合同将墨上花开B地块项目续建完成,续建所产生的费用应作为共益债清偿。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蓝谷佳业与各施工队伍签署的合同尚未结算,剩余共益债金额需结算完成后确定。

管理人提示,意向投资人在了解债务人负债规模并测算、决策投资事项时, 应最终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负债金额为准,并需注意可能存在尚未申报的债权情况。

三、项目优势

(一)位置优越,配套完善

蓝谷佳业开发的墨上花开项目位于即墨区即墨老城青威路与华泉路交叉口,距离即墨区政府、区人民医院、即墨古城、宝龙商圈等仅3公里左右,项目周围交通便利、配套完善。

(二)环境优美,滨河有氧

墨上花开项目濒临龙泉河公园,沿河建有市民健步跑道、篮球场等,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是即墨主城难得的低密生态住区。

(三)市场健康,销售良好

经调研,即墨主城区近三年未出售土地,也没有新开工项目,一手房供应短缺;墨上花开B地块为保交房项目,复工后月均销售20余套,本地市场供应不足,未来可期。

(四)地块方正,价值较高

墨上花开A地块面积约73.25亩、成正方形,容积率为2.2,尚未进行开发建设,沿河建有一栋1500㎡精装楼宇及景观示范区,目前做销售及办公用,无需另行建设售楼处;A地块已有较为成熟的规划方案,意向投资人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的经营理念,稍作调整即可公示并开工建设,重整投资价值较高。

以上仅为管理人初步调查意见,最终需以意向投资人自身的判断为准。投资有风险,请谨慎投资。

四、预招募须知

(一)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本预招募公告适用于全体意向投资人。

(二)本预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进展情况、实际需求随时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和遴选,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公告内容的解释权由管理人行使。

(三)本公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作参考使用,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承担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四)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承诺书》并缴纳尽调保证金后,可以对蓝谷佳业进行尽职调查,了解财务情况、债权情况、评估等情况。

(五)投资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六)蓝谷佳业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蓝谷佳业后续将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七)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预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预招募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风险。

(八)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任何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形的,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五、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经营组织。

(二)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也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若报名机构为存续三年以下(含)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经营组织,应按实际成立年限出具承诺。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本次预招募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报名,意向投资人可联合不同专业方向的机构进行申报,联合单位可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企业单位、资本支持机构、 运营机构、销售代理机构等。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意向投资人,其中牵头单位需同时符合上述三项条件,其他参与方需符合上述第(一)、(二)项条件。以联合体名义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不得重复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招募。

六、预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 .报名期限

公告之日起至202571618时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 意向投资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预招募公告,按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报名表(附件1);

2)主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为律师的,需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对于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供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管理人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3)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主营业务核心优势等,并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如报名机构为存续三年以下(含)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经营组织,应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表);

4)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财务报表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5)意向投资人近一年内在破产清算、重整等案件中成功案例资料(如有), 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通知书、投资协议等;

6)保密承诺书(附件2);

7)承诺函(附件3);

8)如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需对各自的角色分工与权利义务提交书面说明或合作协议,且各投资人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需注意,对于上述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应逐项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如意向 投资人为联合体的,由牵头人负责提交上述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 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或要求补正。

3. 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同时向管理人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尽调保证金应交付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户名:青岛蓝谷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2060067244205000014508

开户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谷支行岙山卫分理处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时,应一并附上尽调保证金缴纳凭证。意向投资人 未按时足额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蓝谷佳业意向投资人预招募。

4. 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潮海街道青威路1077号青岛蓝谷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二楼,联系人:朱律师,电话:17866831511

(二)尽职调查阶段

接受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予以资格审查,并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确 认报名资格。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管理人将告知并退还其缴纳的尽调保证 金;经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的,方可开展尽职调查。

通过管理人初步筛选且收到管理人发出的报名成功确认的意向投资人即可 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应自行 承担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并对调查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自意向投资人报名至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前,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反向尽 调,反向尽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质、财务数据、履约能力等,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三)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58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尽调保证金转化为投资保证金的一部分。

《重整投资方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且应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简介、投资金额及构成情况、经营方案、债权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等内容。

(四)预遴选

在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管理人最终将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开展意向投资人预遴选程序,综合对比各意向投资人的履约能力、资信状况、投资方案(包括资金投入期限、方式)、偿债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等内容,从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及方案可行性的角度出发,评选出出价最高且最优的方案为最优方案,具体评选事宜将根据预招募及遴选情况另行通知。

经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应在管理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与管理人 签订以蓝谷佳业被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为生效条件的投资协议。

(五)程序转换(如涉及)

1. 预招募的效力

意向投资人在预招募阶段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等, 在本案由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

2. 关于意向投资人的程序转换

如人民法院裁定蓝谷佳业由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则经过上述预遴选 程序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当然成为重整投资人的候选人并拥有完善方案并再次报价的权利。如确需在重整程序内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新招募的意向投资人最终给出的重整投资条件及对价需优于本次入选的意向投资人。如本案转入重整程序后,入选的意向投资人及新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如有)需根据管理人的通知参与重整投资人的遴选。

管理人将协助债务人依据已签署的投资协议编制《重整计划草案》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

(六)保证金的处理

1.对于不符合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的或逾期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或逾期未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或书面放弃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或书面放弃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程序的意向投资人,如其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资格审核后、提交方案、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或在其书面提交放弃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

2.对于已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但最终未入选的或经重整遴选程序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或本案最终未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意向投资人,如其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入选及遴选结果出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其已缴纳的保证金无息返还。

3.若本案最终转入破产重整程序,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地等额自动转化为重整程序中的投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自动转为投资款项。

4.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因自身原因退出蓝谷佳业重整,或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管理人将不予退还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且重整投资人应就前述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5.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投资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投资人的资格。

七、特殊事项说明

本预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预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包括相关时间要求及标准等)进行调整,包括继续、中止或终止招募,及时予以通知或公告,并通过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单位前来洽谈,报名参与蓝谷佳业项目投资。 特此公告。

青岛蓝谷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附件5 授权委托书.doc 下载
附件3 承诺函.doc 下载
附件1 意向投资人报名表.doc 下载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 下载
附件2 保密承诺书.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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