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预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河北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预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5 公 开 人:河北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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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9-30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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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2025510日,正定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石家庄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昌信公司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5515指定河北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河北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为尽快推进破产重整程序,保证债务人的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管理人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

一、债务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河北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1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1MA080F611L,注册资本28100万元,股东为天山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注册地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正定新区太行大街与迎旭路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国府壹號售楼部203室,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正定熙湖三期天山翠澜园项目20214月开工建设,占地44.5亩,总建筑面积85145.28㎡,地上59948.93㎡,地下25196.35㎡,共规划建设10栋楼(1#2#3#4#5#6#7#9#楼住宅楼,8#商业配套,10#幼儿园)。本项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位于小区7号楼,共44套。保交楼共计5栋,即1#2#3#6#9#住宅楼,目前正在分批交付。剩余3栋住宅、1栋商业、1栋幼儿园处于缓建状态。

二、意向投资人的招募条件

(一)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有效存续。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二)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意向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限制高消费或者列入失信被执人名单。

(三)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参与投资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四)能够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管理理念并拥有丰富的业内资源。

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但至少有一方需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联合体投资人。

三、意向投资人需提供文件以及招募流程

(一)所需文件

1. 投资报名意向书。其中需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资金实力、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益债投资、股权投资等)、初步框架方案等。联合投资的应当联合制作投资报名意向书,联合体应指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联合体处理投资中的相关事宜。

2. 意向投资人情况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资金实力、参与重整投资的优势等)。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 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限制高消费或者列入失信被执人名单的承诺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6. 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前述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联合体报名的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同时需要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并对本次投资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管理人审核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质和条件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

保证金

1. 意向投资人在收到管理人审核合格通知后,应当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保证20万元整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管理人将提供与债务人相关的基础资料

2. 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3. 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承诺函相关约定或在商业洽谈、尽调过程泄露关键信息导致债务人企业财产及商誉贬损、维稳事件升级的,管理人有权立刻终止与意向投资人的洽谈并没收保证金。

4. 意向投资人明确放弃投资或经管理人审查不符合重整投资条件的,管理人将在意向投资人提交书面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提请法院许可无息全额退还尽调保证金。

(四)尽职调查

1. 符合要求的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并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后,由管理人安排并配合其昌信公司等内容开展尽职调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2.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五、招募须知

1. 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

2. 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债务人情况有所了解,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3. 上述各项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

4. 预招募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管理人另行发布正式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止。

六、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陈律师15532124325、徐律师13001491202

2. 联系邮箱:hebeichangxin@163.com

3.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正定新区梦龙街38号天山熙湖观澜西门南侧底商河北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工作处南门二楼

 

河北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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