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秦东能源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的公告

福建秦东能源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3 公 开 人:福建秦东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20次
  • 打印

           

 

 

 

(2025)闽0525破5号之二

 

 

 

永春县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的申请,2025年3月27日裁定受理福建秦东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由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指定浙江光正大(泉)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秦东能源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经查明,2025年6月11日,本院作出(2025)闽0525破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1户债权人对福建秦东能源有限公司的3笔债权总额合计359303953.96元。在福建秦东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管理人未接管到债务人的公司印章、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司财务账簿等资料。根据管理人调查,查无福建秦东能源有限公司相关财产信息。鉴于福建秦东能源有限公司目前查无财产可供清偿破产费用,可以认定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案亦不存在重整、和解可能,现管理人提请宣告福建秦东能源有限公司破产,符合法律规定。管理人已为执行管理人职务垫付破产费用,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故管理人提请本院裁定终结福建秦东能源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7月18日裁定宣告福建秦东能源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福建秦东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应继续履行职务,处理后续遗留事项。

特此公告。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2025)闽0525破5号之一宣破终结裁定.pdf 下载
(2025)闽0525破5号之二宣破终结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