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光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职工债权情况的公示

上海新光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职工债权情况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11 公 开 人:上海新光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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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光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职工债权情况的公示

 

上海新光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数码债务人,包含分支机构:“上海新光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汾西店、上海新光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肇嘉浜路店”)因新光数码已出现解散事由但无法自行清算为由,业经相关申请人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清算申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66日作出(2025)沪0115强清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光数码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618日作出(2025)沪0115强清97号《决定书》,指定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新光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清算组依法接受指定后,对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进行了调查。经清算组初步调查,截至2025711日,债务人职工债权总额为0元。现清算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将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月711日至2025725日。

职工如对本公示记载的职工债权名单以及债权金额有异议的,应当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通过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提出异议,并附上相关凭证,清算组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并书面答复。对清算组复核确认的金额以及职工名单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书面复函之日起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对复核结果有异议但未依法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表载明的内容无异议。公示期过后,清算组将就无异议的债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确认。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4层(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徐寿杰;联系电话:19121318259;邮政编码:200210。请在邮寄单注明新光数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异议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清算组将在收到材料之后确认时间核对证据原件。

邮箱地址:lawxushoujie@163.com并抄送至yuyushaoqin@163.com,请在标题注明新光数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异议并在附件中提供相关凭证。

特此公示。

上海新光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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