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泰华商城有限公司、苏州泰华东楼百货有限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苏州泰华商城有限公司、苏州泰华东楼百货有限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16 公 开 人:苏州泰华商城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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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顾律师 联系方式: 17714054776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4-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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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泰华商城有限公司、苏州泰华东楼百货有限公司

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特别提醒:

1.本公告仅为苏州泰华商城有限公司、苏州泰华东楼百货有限公司资产推介及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不得视为要约或要约邀请,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临时管理人联系。

2.投资人按照本招募公告的要求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重整投资方案》等材料,前述文件内容须符合本预招募公告规定。若因投资人不满足本招募公告要求的资质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报名不成功、《重整投资方案》无效等情形,由此产生的损失需投资人自行承担。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于20251215日作出(2025)苏0508破申(预)60号《决定书》,决定对苏州泰华东楼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华东楼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5)苏0508破申(预)60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担任苏州泰华东楼百货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于20251215日作出(2025)苏0508破申(预)61号《决定书》,决定对苏州泰华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华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5)苏0508 破申(预)6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担任苏州泰华商城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经初步核查,泰华东楼公司系泰华公司控股子公司,两家公司实际统一由泰华公司经营管理,为符合当地招商政策及周边规划,高效推进预重整工作,实现泰华公司、泰华东楼公司的资产价值最大化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临时管理人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企业概况信息

(一)泰华公司

苏州泰华商城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1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8137753812D。注册资本:10000万元;营业期限:1995012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销售:消防器材、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预包装食品、食用植物油、冷冻饮品、冷冻肉禽、保健食品、散装(糕点、糖果、炒货、水果)、饮料、冷热饮、裱花制品零售;附设美食中心、泰华商城地下停车场;健身服务;零售;音像制品、卷烟、图书期刊:销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家电回收、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日用杂货、工艺美术品、黄金饰品、电器机械、建筑材料、矿产品、普通机械、汽车及零部件、摩托车及零部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纺织原料(含棉花、茧丝)。代办运输服务手续;提供人体测量服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广告服务;干洗服务;园林建设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泰华东楼公司

苏州泰华东楼百货有限公司原名称苏州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1226日经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200941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更名,取得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第03310005号公司准予变更通知书。公司于20164月,由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8137721327U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5034.3万元,实收资本:5034.3万元;经营期限:1992122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零售:卷烟(香茄烟)、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业(国家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商品售后服务、人体测量服务;房屋租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情况

(一)泰华公司名下主要资产情况

1.不动产

泰华公司名下有座落于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383号商业物业(泰华西楼),建筑产证面积49539.81平方米,土地产证面积5729.74平方米,初步评估价值人民币约5.2亿元,具体以最终评估结果为准。

2.对外投资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状态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苏州泰华东楼百货有限公司

存续

5034.3

91.5636%

2

江苏一品御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业

7800

6%

3

苏州丰泰物业有限公司

存续

30

100%

泰华东楼公司名下主要资产情况

1.不动产

泰华东楼公司名下有坐落于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372号商业物业(泰华东楼),建筑产证面积18328.01平方米,土地产证面积3646.8平方米,初步评估价值人民币约2.4亿元,具体以最终评估结果为准。

2.对外投资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状态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苏州日益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56000

0.5955%

三、周边重点载体及规划情况

盘门景区。位于苏州古城西南隅,是苏州现存最完整的古城遗址,也是全国唯一一座保存完整的水陆并联古城门,被誉为吴中门户。景区以盘门三景”——水陆城门、瑞光塔和吴门桥为核心,展现了苏州古城独特的历史格局与建筑智慧。盘门景区年游客量超150万人次。

南门市集。原南门水产市场建筑面积约6450平方米,其中东侧地块3300平方米,西侧地块3150平方米。821日,由苏州商客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原南门市场整体运营。商客通公司中标后制定详细运营方案,计划参照双塔市集打造南门市集项目,沿街店面引入网红咖啡、轻食、文创等业态,市场内部引入小吃、菜场等业态。项目预计20266月正式对外开业。

金地广场。位于人民路与新市路交叉口,项目占地面积22858.2平米,总建筑面积11万平米,经营面积约3.8万平米, 共计规划B2-L4六层的商业空间,坐拥TOD四号线与五号线双轨交通。投资主体为苏州金苏置业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8亿元。依托独一无二的人文、自然、交通等不可复制资源,打造符合全新消费趋势的商业空间氛围,开启一个集艺术人文、奢尚潮流、四方珍馐、逸乐休闲于一体的新苏派生活欢聚场。项目业态比例方面餐饮35%,零售55%,配套10%;已签约品牌中,有江苏首店17个,苏州首店24个,姑苏区首店23个。

瑞富广场。位于人民路438号,建成于2003年,建筑共9层(地下2层、地上7层),其中地下2层和 1-3层整体闲置。该处资产建筑面积16134.95平方米,产权人为苏州硕高物业有限公司,目前正进行业态转型。

文庙古玩市场。位于新市路2号,运营方为苏州玉恒古玩艺术有限公司,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现存店铺商家300家左右,周末地摊交易位450余个,业态涵盖古玩瓷器、翡翠玉器、明清家具、名家字画、邮票钱币、紫砂陶器等,在长三角内有一定知名度。

原空军招待所。原空军招待所由2栋建筑和零星附属建筑组成,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2023年由部队移交融通公司后,改造后外立面焕然一新,运营主体为苏州锦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目前酒店已正式对外营业。

南门兴业坊。南门兴业坊项目是40年产权公寓与商铺综合项目,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目前,项目处于竣工收尾阶段,以公寓、酒店、沿街商业为主。

南门里酒店。项目位于苏州古城区老南门附近,泰华东楼南面,西至人民路,东临畔溪街与名雅里住宅区,北临东二路,南面紧靠市政绿地,占地2719平米,拟打造精品酒店,计划投资额1亿元,由苏州绿熙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同时,在地铁出入口地块上层空间规划街角书吧,建设地下停车场,有效缓解南门商圈的停车压力,形成良好的商业氛围。

苏州市工人文化宫。位于人民路538号,20251228日焕新整体对外开放运营。宫见新声工筑未来系列活动同步启动。

轨交地下空间商业。轨交公司将对南门站地下空间进行集中改造利用。一是复刻广济路站大食堂成功模式,打造约1200平米的南门站大食堂,依托地铁交通优势将食堂与站厅无缝衔接,形成高效而舒适的通达体验。二是打造工会驿站,为老百姓提供书站、相亲角等便民服务。三是与老年大学合作打造轨交老年大学,为周边老年人提供丰富的业余爱好培训课程。

 

四、周边配套情况

(一)交通配套:多维路网,通达全城

轨道交通:与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5号线南门站无缝衔接,出站即达,属于典型的地铁上盖商业体。周边还有公交线路可达,公共交通极为便利。

城市路网:雄踞人民路城市南北主轴,紧邻新市路、竹辉路等主干道,可快速通达苏州各行政区。

对外交通:距苏州火车站约4.4公里,距苏州汽车客运北站约4.3公里,方便承接外来商旅人群。

(二)医疗配套:三甲环绕,健康保障

项目周边医疗资源高度密集,多所三甲医院环伺,可为商业经营提供完善的后勤保障,也为相关医药健康业态的入驻提供了天然优势: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十梓街院区):三甲医院,苏州顶尖医疗资源。

苏州市立医院:三甲医院,本部及母子医疗保健中心均在2公里范围内。

苏州一〇〇医院:距泰华东楼不足一公里。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景德路院区)、苏州市中医医院、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均在3公里辐射圈内。

(三)教育配套:文教高地,人才汇聚

姑苏区作为苏州教育资源最密集的区域,项目周边名校林立,不仅带来稳定的家庭客群,更营造出浓厚的文化氛围:

高等教育: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及东校区)、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学府近在咫尺

基础教育:苏州中学、苏州市实验小学校、苏州市东大街小学校、苏州市平直实验小学校、江苏省新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等优质中小学环绕

文化设施:苏州图书馆(三元宾馆东北)距离不远,人文气息浓郁。

(四)购物配套:商圈核心,集群效应

作为南门商圈的核心载体,项目本身即是区域的商业地标,且与周边商业体共同形成了强大的商业集聚效应:

周边商业:步行范围内有苏州SUONE金地广场(2023年开业)、汇邻广场、沧浪城商业广场等。

专业市场:文庙古玩市场、养蚕里农贸市场、南门市场等特色商业配套齐全,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

五、投资价值亮点

(一)稀缺地段不可复制:姑苏区核心商圈大体量商业物业供应几近绝版,本案是难得的可整体运营的优质资产。

(二)城市更新红利释放:随着南门商圈整体焕新(金地广场开业、盘门景区文旅融合),区域商业能级持续提升,消费潜力加速释放。

(三)文商旅融合优势:紧邻盘门景区、古运河等旅游资源,具备承接苏州每年数亿人次游客消费的天然地理优势。

(四)物业载体成熟:投资者可节省前期建设时间成本,快速投入运营。

、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

2)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3)拥有足够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拥有与债务人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经营能力和专业人才;

5符合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政策,重整后的经营业态需符合苏州市古城区对周边整体规划

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前述全部条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诺承担按份或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参与投资报名的联合体的主体需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7)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书面提交投资意向书一份、经营方案一份。

投资意向书内容至少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主要财务指标等;如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资,还应说明各联合体成员的前述基本情况以及联合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安排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若意向投资人存续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存续期间全部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报名人联系方式、承诺并遵守招募公告的内容和程序等信息。如投资人是自然人的,需说明参与投资的资金来源;

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经营方基本情况、业绩介绍、人员构成、组织架构、对债务人投资后的经营规划介绍、经营模式、管理模式、盈利和收益方案、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2若意向投资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需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背景情况介绍;若意向投资人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提供基金管理人的背景情况介绍。

3投资人为企业的意向书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有自然人签字;

4)投资人为企业的需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招募的决议、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投资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6)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至2026415日下午17:00止(逾期提交报名材料的管理人不再接受);

2)报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7楼;

3)报名材料可通过邮寄或者现场提交的方式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至临时管理人处,联系方式:顾律师17714054776、张律师13962137894

(二)报名资格审查

1.临时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意向书及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投资意向书等报名材料应包括管理人要求的内容)

2.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的,投资人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临时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并同时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交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投资人提交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材料并按时缴纳尽调保证金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若投资人未按期交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投资人放弃报名。

3.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签订《保密承诺函》后临时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材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支出的费用自行承担。

4.尽职调查时间至202641517:00止。

5.意向投资人对临时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临时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临时管理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直接没收尽调保证金。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

1.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如决定不参与后续投资的则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的申请书,由临时管理人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如决定继续参与后续投资的,在2026415日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因后续遴选阶段提交正式《重整投资方案》而对原投资方案进行优化的除外)以及意向投资人股东会等有权决策机构出具的同意本次重整投资的决策文件。

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至少应包括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包括期限、付款方式等)、纳入重整投资对价范围内的资产、债务人经营方案、履约承诺和履约保障、投资人送达信息等内容。

2.临时管理人对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临时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四)《重整投资方案》评审

1.如仅有一家投资人对泰华公司、泰华东楼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由临时管理人与投资人谈判并协商确定投资金额、经营方案等具体投资事项,临时管理人将根据谈判的结果决定是否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2.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资人对泰华公司、泰华东楼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临时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债务人、主要债权人的监督下,有权结合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中的重整投资金额、经营方案、纳入重整投资对价范围的资产、付款期限、付款方式、履约承诺和履约保障等要素拟定《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并确定投资人应缴纳的意向保证金金额(尽调保证金可冲抵部分意向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收到临时管理人拟定的《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以及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相关书面通知后,决定不参与后续投资的则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的申请书,由临时管理人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决定继续参与投资的,应按照临时管理人要求书面确认《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即投资人需书面承诺认可并遵守《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按时缴纳意向保证金。

投资人只有在书面确认《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按时缴纳意向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与后续的重整投资人遴选,否则其后续正式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无效。

意向投资人在书面确认《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并缴纳意向保证金后,应按照《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正式的《重整投资方案》,并由管理人按照《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最终确定泰华公司、泰华东楼的正式重整投资人。本次提交的正式的《重整投资方案》条件不得劣于第一次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在书面确认《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并缴纳意向保证金后,但最终未按照《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的要求(包括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不符合《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的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正式的《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遴选,已缴纳的意向保证金无息退还。(具体以签署的《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确认函约定的为准)。

3.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接到临时管理人通知后,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以及《重整投资协议》,未按临时管理人通知的期限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以及《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意向保证金不退。

《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重整投资人应按照临时管理人要求交纳重整履约保证金或提供符合临时管理人认可的同等金额的不附加任何条件的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具体保证金金额、保函金额、支付时间以管理人后续书面通知确定的为准)。履约保证金可冲抵最后一笔重整投资金额,前期已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可转为重整履约保证金,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者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不符合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为放弃投资人资格、临时管理人有权解除《重整投资协议》。

4.其他未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由临时管理人无息退还意向保证金。

5.临时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以及意向投资人的意愿情况,决定是否确定备选重整投资人,并办理备选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

(五)编制重整计划草案

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方案并提交债权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表决。

七、特别提醒事项

1、关于企业资产均以现状为准,临时管理人以资产现状进行处置交付。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勘查资产现状,充分考虑资产风险。

2、债务人位于苏州市姑苏区,意向投资人需自行至相关部门详细咨询与破产预重整企业经营相关的政府规划、企业合规经营政策(如环保、消防、安全等),意向投资人投资需符合当地规划、产业政策要求,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3、因重整事项产生的相应税费由意向投资人依法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产生的“因重整程序减免债务所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等。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重整项目相应的税务政策,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税务风险。

4、上述风险仅为临时管理人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所作出的提醒,无法涵盖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对于潜在的市场风险以及政策变化风险应由意向投资人独立作出判断,请意向投资人审慎决策,风险自负。

其他

1.泰华公司、泰华东楼系被法院决定进行预重整,目前尚未被法院裁定进行重整,因此本招募公告系投资人预招募。如泰华公司、泰华东楼最终被法院裁定进行重整的,在本阶段的招募效力延续至重整期间,如泰华公司、泰华东楼最终未被法院裁定进行重整的,则本招募程序不再进行。

2.若法院最终未裁定泰华公司、泰华东楼进行重整,或者法院裁定泰华公司、泰华东楼进行重整但未裁定认可泰华公司、泰华东楼的重整计划草案等非因投资人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意向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除此之外,由于重整投资人未按照重整投资协议或者重整计划提供偿债资金或者未履行其他重整投资人义务的,重整履约保证金和已付重整投资款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具体以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确认函、重整投资协议等文件约定的为准)。

3.本公告所称重整投资对价是指重整投资人向债务人泰华公司、泰华东楼提供偿债资金后,投资人将获得泰华公司、泰华东楼的对应股权以及该股权对应的泰华公司、泰华东楼除外资产以外的资产权益,包括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辆、办公设备、知识产权、商标、商业秘密、客户资源、商誉、长期对外投资等。

除外资产指截止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就债务人办理交接之日的账面现金、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包括因履行担保责任而享有的追偿权)、预付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上述流动资产的具体金额可能因债务人生产经营而持续变动,因此暂不纳入重整投资对价,后续管理人将根据除外资产的具体金额、回收可能、回收成本等情况综合制定处置方式(包括与重整投资人协商纳入重整投资对价或依法由管理人另行处置等)。

4.临时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发布招募公告,并接受各方监督。

5.本招募公告中所列泰华公司、泰华东楼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代表临时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6.管理人有权根据泰华公司、泰华东楼的实际情况以及重整工作需要适当延长招募期限(包括投资人报名时间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时间)、调整或者撤回本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

7.本公告未尽事宜,如招募期限延长、调整或者撤回招募公告、遴选规则的公布等以临时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如由此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的,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公告与管理人拟定的《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不一致的,以《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为准。

9.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顾律师17714054776、张律师13962137894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7

10.其他方联系方式如下:

产业招商政策咨询:姑苏区发改局服务处 金健,联系方式:051268728314

金融服务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 李经理,联系方式:05126522927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 石经理,联系方式:051267703320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泰华公司、泰华东楼项目投资。

 

苏州泰华商城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苏州泰华东楼百货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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