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华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共益债权第一次分配情况的公告

关于新乡华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共益债权第一次分配情况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27 公 开 人:新乡华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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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乡华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共益债权第一次分配情况的公告

 

2022华豹破管字第041

各位债权人:

2026年5月9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豫0702破1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河南昊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星科技公司)对新乡华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豹新能源公司)享有共益债权311,466.67.00元。现管理人将本次共益债权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共益债权分配情况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2026年5月27日,华豹新能源公司管理人向昊星科技公司第一次分配共益债权共计120,000.00元。本次清偿后,剩余未清偿的共益债权金额为191,466.67元,待后续破产财产变现到位后,另行安排分配事宜。

本次分配华豹新能源公司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执行,管理人将继续推进破产财产清查与处置变现工作,规范管理管理人账户剩余资金,依规开展后续债权清偿相关工作。

特此公示。

新乡华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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