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天润电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镇江天润电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3 公 开 人:镇江天润电镀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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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以(2025)苏1191清申32号裁定书受理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镇江天润电镀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716日以(2025)苏1191强清12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担任镇江天润电镀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之规定,镇江天润电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自法院公告之日(即2025722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镇江天润电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镇江天润电镀有限公司清算组

 

                                   0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债权申报/邮寄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天桥路5号旭辉时代大厦26楼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蒲媛明律师1808209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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