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结果公告

选聘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结果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1 公 开 人:重庆蓝剑缙云山饮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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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结果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于202434日作出(2024)渝05清申14号《民事裁书》裁定受理重庆蓝剑缙云山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缙云山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311日作出(2024)渝05强清35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发现(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重庆蓝剑缙云山饮品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为顺利推进强制清算程序,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并参照重庆破产法庭重庆破产清算组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清算组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聘评估机构对重庆蓝剑缙云山饮品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并于2025627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发布了《关于选聘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公告》。截止至20257418时,清算组共收到1评估机构报送的参选文件。仅有一家中介机构报名,经审核,该中介结构符合选聘条件,清算组直接选定该中介机构作为本案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现将评选结果公告如下:

成都帕克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缙云山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该评选结果清算组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报

特此公告

 

 

             重庆蓝剑缙云山饮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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