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及清算责任告知书

接管及清算责任告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09 公 开 人:佛山市顺德区摩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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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摩斯达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接管及责任告知书

 

佛山市顺德区摩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代理人及相关人员: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于202573日裁定受理叶国清对佛山市顺德区摩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摩斯达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案号:2025)粤 0606 破申 41 】,于202577日指定广东泽康律师事务所为佛山市顺德区摩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案号:(2025) 060664号】。

现告知摩斯达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代理人履行以下义务,配合管理人开展摩斯达公司清算工作:

一、自案件受理之日202573日起停止摩斯达公司的经营及债务清偿行为。

二、禁止私自处置摩斯达公司财产。

三、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主动向管理人移交摩斯达公司全部文件、证照、印章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摩斯达公司财产状况说明、债权债务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2.摩斯达公司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不动产权利凭证等)、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账簿(包括但不限于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会计报表等财务账簿及企业审计、评估资料等)、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批准设立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各类资质证书、专利证书等权利凭证、章程、合同、协议及各类决议、会议记录、人事档案等)、涉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案件及其案件材料等)。

3.摩斯达公司的其他资料、财产、权利凭证等。

四、如摩斯达公司设立了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一并向管理人移交。

五、请配合管理人的接管工作,办理移交手续,并如实回答管理人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你方作为摩斯达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代理人应按本通知之内容及要求、积极履行配合清算义务,如因你方怠于履行保管、移交义务和其他配合义务的,导致公司出现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缺失灭失等情形,致使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你方将承担无法清算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佛山市顺德区摩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8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7号绿地金融中心T343层广东泽康律师事务所(摩斯达公司管理人)。

联系人:梁律师、张律师,电话:133805200871372747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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