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城建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关于中城建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12 公 开 人:中城建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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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江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日作出(2022)川0104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对中城建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2月6日作出(2023)川0104破4号《决定书》,指定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联合担任中城建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建公司)的管理人,潘仕强为负责人。2025年10月21日,锦江区人民法院作裁定书(2023)川0104破4号之十六,裁定批准《中城建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根据该《重整计划(草案)》,需将北京冠芳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1101083442330867)持有中城建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的 75%股权与北京中冶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76211U)持有中城建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25%股权变更登记至冠诚(广州)建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MACX68GU09)名下。

         现已办理完毕相关股权事宜,经过中城建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1.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56000万元减少至10000万元壹亿元整),总计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46000万元。2.本次减资后,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冠诚(广州)建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91440111MACX68GU09),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及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本公司郑重提醒:请各位债权人注意,根据已生效的法院裁定,本公司债权人的清偿方案已明确载于《重整计划》中,并依法执行。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不影响重整计划已确定的债权清偿安排。

          为保障相关方知情权,本公司仍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减资有疑问,可依据《重整计划》及法院裁定书与本公司管理人联系。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三栋七层

联系人:潘仕强

联系方式:13880812668

附件

破4号之十六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251212【中城建】股东决定书-减资.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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