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实施第五次财产拍卖的报告

关于拟实施第五次财产拍卖的报告

公开时间:2025-07-04 公 开 人:苏州幸运花海吴家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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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实施第五次财产拍卖的报告

债权人、债务人: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于2023718日作出(2023)苏0585破申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幸运花海吴家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幸运花海”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3)苏058574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推动破产进程,管理人在向贵院报告后,根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对幸运花海财产实施拍卖,拍卖次数以三次为限。三次拍卖情况如下:

拍卖次数

公告时间

公告期

拍卖时间

起拍价(元)

拍卖结果

第一次

2024.4.19

15

2024.5.6-2024.5.7

6,601,976.81

流拍

第二次

2024.5.8

7

2024.5.15-2024.5.16

5,281,581.45

流拍

第三次

2024.5.27

7

2024.6.4-2024.6.5

4,225,265.16

流拍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前述财产三次流拍后,由管理人直接变卖或协议处置。第三次流拍后,管理人就该财产启动处置工作,截至2025615日,无买受人有意愿购买,财产处置存在障碍。

为推进程序进行,管理人拟参照《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继续拍卖,管理人于2025616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就继续拍卖事宜征询债权人、债务人意见。截至征询期限(202562224时)届满,无人提出异议。

据此,管理人报告太仓法院后实施了第四次拍卖,拍卖起拍价为3380212.13元,第四次拍卖公告期为7拍卖时间为20257310时至20257410时,拍卖结果:流拍。

现管理人拟实施第五次拍卖,第五次起拍价2,704,169.71元,第五次拍卖公告期7日,拍卖时间为202571410时至202571510时。

特此告知。

 

苏州幸运花海吴家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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