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的公示

龙岩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29 公 开 人:龙岩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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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的公示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25日作出(2025)闽08破申63号民事裁定书,受理龙岩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又于2025年625日作出(2025)闽08破申6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由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审理。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715日作出(2025)闽08245号决定书,指定福建正廉律师事务所担任龙岩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为调查龙岩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存在欠付工资及欠缴社保的情况,开展如下调查:管理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龙岩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涉及职工债权的诉讼案件、执行案件;管理人向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查询结果为龙岩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暂无涉及职工债权的诉讼、执行案件;管理人向武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查询结果为龙岩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发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管理人向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武平管理部查询结果为龙岩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在该统筹区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人向武平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和武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查询结果为龙岩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在该统筹区内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管理人向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平县管理部查询结果为龙岩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人无法联系到龙岩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和财务人员,不能接管到财务账簿、会计凭证等资料,无法进一步确认公司职工债权信息。

根据上述调查情况,截至公示时,未发现龙岩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未发现龙岩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欠缴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无欠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对龙岩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5年9月12日止。职工对公示记载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9月12日前要求管理人更正,同时应提交相关凭证;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职工可依法向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则视为对公示的确认。

特此公示。

                                           龙岩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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