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华强涂料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接管通知书

福建省华强涂料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接管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11 公 开 人:福建省华强涂料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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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25 0582 18

福建省华强涂料工业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

2025616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福建省华强涂料エ业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栽定由本院审理。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指定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省华强涂料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 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本案 由审判员寿华杰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吴式级、审判员蔡尚哲 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叶少菁担任书记员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五条之规定从即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你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自收到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 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

自本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 结之日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 下列义务: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根据本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 回答询问;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4未经本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5不得新任其他企 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接管时相关人员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根据法院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债牧人会议第一次債 权人会议定于202581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8审判法庭召开会议其他事项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本通知所称相关人员是指福建省华强涂料工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如拒不提交或提交的材料真实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20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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