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及债权申报公告

接管及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30 公 开 人:重庆庆丰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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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渝05清申1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庆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丰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同时指定重庆智渝律师事务所担任庆丰公司清算组。庆丰公司公司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庆丰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庆丰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以及账簿、证照等资料。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庆丰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清算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68号大都会东方广场3506,

联系人:王芳,电话:023-63818447、13628348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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