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亿购发超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公告

鄱阳县亿购发超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8 公 开 人:鄱阳县亿购发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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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亿购发超市有限公司各职工债权人:

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根据苏州邦德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526日作出(2025)赣112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鄱阳县亿购发超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529日指定江西梦企航律师事务所担任鄱阳县亿购发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购发超市”)管理人。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之相关规定及法院指示,对亿购发超市的职工债权进行调查予以公示如下:

一、调查工作及认定

管理人通过向公司监事吕海琴、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丰跃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陈武了解亿购发超市相关情况和要求接管职工名册等材料。但上述人员均未能提供信息和资料。

管理人根据向鄱阳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调取的职工养老保险欠缴明细表,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欠缴本金部分管理人依法认定为职工债权

三、职工职权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202566日,经向鄱阳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调取职工养老保险欠缴明细表,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欠缴本金部分总计3485.28元。

四、公示期限及异议程序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将对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列出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5713日止。

如各职工债权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在2025713日前提交书面更正理由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各职工债权人可以在公示期届满前向鄱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示期届满时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清单》记载的债权无异议。

特此公示。

                                                 鄱阳县亿购发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附:

1. 亿购发超市职工债权清单

2. 亿购发超市职工债权清单公示确认书

 


附件

职工债权公示附件2.pdf 下载
职工债权公示附件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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