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禾佳农产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报告

江苏禾佳农产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报告

公开时间:2025-07-07 公 开 人:江苏禾佳农产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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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禾佳农产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清算报告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江苏禾佳农产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佳农产品公司)成立于20000228日,注册资本32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地为江苏太仓市城厢镇小北门街38号。登记机关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经营范围包含:农产品的研制、开发、收购及加工,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实业投资。企业当前经营状态为吊销,吊销时间为20030515日。禾佳农产品公司目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张永林。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

股权比例

%

备注

太仓双力面粉有限公司

1000

1000

31.2500%

 

太仓罐头食品总厂

1000

1000

31.2500%

已注销

太仓市宁太水运产业有限公司

300

300

9.3750%

 

太仓市棉花原种场

200

200

6.2500%

 

太仓白蒜公司

200

200

6.2500%

吊销

太仓市总丝绸公司

100

100

3.1250%

 

太仓市水利工程公司

100

100

3.1250%

已注销

太仓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

100

100

3.1250%

已注销

太仓市种猪场

100

100

3.1250%

 

太仓市春凰食品有限公司

100

100

3.1250%

吊销

合计

3200

3200

100%

 

二、清算组工作概况

(一)清算组组成情况

江苏德善(苏州)律师事务所收到法院指定通知后,立即指派律师组建团队,并与法院联系。清算组团队共三人,江苏德善(苏州)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张世玉、尚振云、彭秋梦,清算组负责人为张世玉,并成立了统筹协调组、资产管理组、债权管理组和诉讼仲裁组。

(二)清算组制度及管理情况

为使清算工作顺利进行、防止资产流失,清算组制定了《清算工作规程》、《会议议事规则》、《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一整套文件,供清算企业在清算期间执行。

(三)调查和接管情况

清算组在接到指定后,清算组立即依法全面的展开接管工作。

2025318-202569日期间,清算组刻制了清算组印章,陆续通过在破产重整信息网络、在企业的注册地址张贴公告、邮寄等方式向禾佳农产品公司、股东、高管、债权人、债务人进行送达和公示。

202543日,清算组联系到股东太仓双力面粉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并向其通过微信电子送达了裁定书、决定书、清算义务人通知等文书;由于部分股东太仓罐头食品总厂、太仓市水利工程公司、太仓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已被注销,另有部分股东太仓市棉花原种场、太仓市总丝绸公司通过企业信息查询无法显示注册地址;2025512日,清算组分别向股东太仓双力面粉有限公司、太仓市宁太水运产业有限公司、太仓市种猪场等股东邮寄了裁定书、决定书、清算义务人通知等文书,截至本报告日,仍无法联系到相关的股东及公司高管人员。

债权申报之日届满前,无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四)禾佳农产品公司强制清算的原因

太仓双力面粉有限公司为该公司股东, 持股比例为31.25%2003515日,江苏禾佳农产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完成2001年度检验, 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此后江苏禾佳农产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直处于吊销状态,但至今仍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后股东太仓双力面粉有限公司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禾佳农产品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314日受理申请人太仓双力面粉有限公司申请被申请人江苏禾佳农产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318日指定江苏德善(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禾佳农产品公司清算组对禾佳农产品公司进行清算,案号(2025)苏05清申1号。

三、禾佳农产品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清算组经过调查,查询到的财产情况如下:

(一)主要资产情况

1、货币财产

清算组前往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查询到禾佳农产品公司名下未开设存款账户。

2、动产

无。

3、应收账款

无。

4、无形资产

无。

(二)主要负债情况

1、税收类债务

无,经查禾佳农产品公司未办理税务登记。

2、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类债务

因禾佳农产品公司和公司股东未提供禾佳农产品公司员工名册、劳动合同等人事档案资料,根据清算组于太仓市社保中心查询到的结果,未查询到禾佳农产品公司的欠缴社保信息,未收到禾佳农产品公司员工的职工债权申报材料。

3、公积金债务

无。

4、普通债务

截至本清算报告出具之日,清算组未收到任何禾佳农产品公司债权人的债权申报。

四、清算费用情况

(一)截止到202569日,清算组执行职务所产生的费用

序号

项目

开支摘要

金额(元)

1

刻章费

刻制“江苏禾佳农产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印章

150

2

快递费

 

150

合计

300

(二)清算组报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第25条:“中介机构或者个人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其报酬由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与公司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确定。”

五、审计和评估情况

由于清算组未接管到公司的财产及账簿,故无法进行评估和审计工作。

六、诉讼、仲裁情况

因禾佳农产品公司和公司股东未提供禾佳农产品公司相关的诉讼、仲裁等资料,清算组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发现公司存在正在或将要进行的诉讼亦不存在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情况。

七、股东权益分配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经清算组核查,截止本清算报告出具之日,禾佳农产品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禾佳农产品公司对外无债权、债务,股东无可分配财产。

八、关于清算组的下一步工作

经过清算组的一系列工作之后,发现江苏禾佳农产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等直接责任人下落不明,未能接管到公司的财产、账簿等重要文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第28条:“对于被申请人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或者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强制清算案件,经向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等直接责任人员释明或采取罚款等民事制裁措施后,仍然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对于尚有部分财产,且依据现有账册、重要文件等,可以进行部分清偿的,应当参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现有财产进行公平清偿后,以无法全面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对于没有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应当以无法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及其他规定,清算组将以无法清算为由申请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江苏禾佳农产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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