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分公司营业执照、公章作废公告

陕西中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分公司营业执照、公章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8 公 开 人:陕西中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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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分公司营业执照、公章作废公告

 

2025年3月2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 陕01破申293号民事裁定,受理梁亚提申请陕西中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建设)破产清算一案,于2025年6月16日作出(2025)陕01破196号之一决定,指定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为中远建设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中远建设破产清算事宜。

管理人应当依法接管债务人及其相关管理人限期内移交债务人的营业执照、印章、财务账册、合同等有关该公司的全部资料,因管理人无法与债务人及其相关管理人取得联系,故无法接管上述印章及资料。为确保债务人财产安全及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在破产受理后出现滥用企业印章、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

管理人特此声明:债务人及其分公司(荥阳分公司、宝鸡分公司、兰州分公司、西安市地基与基础工程分公司、西安文艺北路皓天装修装饰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全部印章(公章、财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自2025324日起作废。

 

管理人联系人:律师,电话:13572941300,管理人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449号丽融大厦三楼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

 

 

             陕西中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年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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