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列席广州晟号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列席广州晟号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08 公 开 人:广州晟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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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列席广州晟号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广州晟号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张月云、实际控制人、股东兼监事沈鉴军、股东沈锦丽: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3日作出(2025)粤01破申2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晟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晟号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6月9日作出(2025)粤01破212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依法指定饶萍优(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晟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710日下午1545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52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晟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关人员应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现管理人通知您:请您按时列席晟号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询问。

特此通知。

 

 

广州晟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附:1. (2025)粤01破申264号《民事裁定书》

2. (2025)粤01破212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3.《公告》

4.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律师;电话: 87311008;邮箱:junxin929@gdjnj.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42层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附件

20250708-关于列席广州晟号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含附件).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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