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晶泰玻璃有限公司重整案 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

丹阳市晶泰玻璃有限公司重整案 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4 公 开 人:丹阳市晶泰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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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徐涛 联系方式: 15996269566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7-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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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晶泰玻璃有限公司重整案

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

2025年2月20日,丹阳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丹阳法院)根据债务人丹阳市晶泰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泰玻璃公司)的申请,决定对晶泰玻璃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于同日指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江苏丹辰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晶泰玻璃公司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债权人、债务人达成预重整计划草案。2025年5月29日,丹阳法院裁定终止晶泰玻璃公司预重整程序,并受理重整申请。2025年6月5日,丹阳法院指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江苏丹辰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负责人徐涛律师。

为顺利推进晶泰玻璃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维护债权⼈及相关权利⼈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实现企业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整合,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募晶泰玻璃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

一)为公平、公开、公正引入意向投资人,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采取公开招募的方式进行。为使意向投资人了解晶泰玻璃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特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中披露债务人企业情况,系管理人根据破产企业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资料以及管理查询调查结果编辑,意向投资人参考。

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力,中选的意向投资人最终权利义务以双方书面签署的投资协议为准。

晶泰玻璃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晶泰玻璃公司,于2006826日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1817938181867,注册资本510万元人民币,已全部实缴;法定代表人为杨栋材,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注册地址为丹阳市丹北镇埤城丁家庄;经营范围为耐热水位计玻璃、钢化玻璃、玻璃制品、铝合金门窗及塑钢门窗型材、五金件、线切割的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为杨栋材(持股比例19.61%)、杨燕(持股比例80.39%)。

三、晶泰玻璃公司资产情况

在重整程序中,管理人接管、调查的资产情况如下: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采取“企业存续式重整”模式,即意向投资人整体承接晶泰玻璃公司的资产对应的重整资产(主要是不动产),但不包括管理人已接管的晶泰玻璃公司的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流动性资产,该部分资产由管理人自行处置,处置款项一并作为偿债资金。

(一)晶泰玻璃公司资产

根据预重整期间,金政评报字(2025)第061号《资产评估报告》、(2025)第062号《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晶泰玻璃公司名下的有证房产、未登记建筑新厂区及老厂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2月20日的公允市场价值合计4127.85万元;清算价值合计为2889.51万元,具体如下:

1.房屋建筑物

丹阳市晶泰玻璃有限公司新厂区共有6项建筑物,房屋坐落于丹阳市丹北镇西丰村,总建筑面积为14465.55平方米,建筑物所有权人为丹阳市晶泰玻璃有限公司,房屋建成于2014年4月。其中:1#建筑物为门卫,建筑面积35.53平方米,为无证建筑;2#建筑物为配电房,建筑面积64.46平方米,为无证建筑物;3#建筑物为厂房,建筑面积为14233.19平方米,房屋权属证书号为丹房权证埤城字第04001730号;4#建筑物为厕所,建筑面积45.91平方米,为无证建筑。其余两项房屋建筑面积分别6.2平方米和80.26平方米,为无证建筑。

丹阳市晶泰玻璃有限公司老厂区共有14项建筑物,房屋坐落于丹阳市丹北镇西丰村,总建筑面积为4455.13平方米,建筑物所有权人为丹阳市晶泰玻璃有限公司,房屋建成于2009年12月。其中:1#建筑物为门卫,建筑面积41.8平方米;2#建筑物为办公房,建筑面积258.4平方米,3#建筑物为厂房,建筑面积为418平方米;该3项建筑物均为有证建筑,房屋权属证书号为丹房权证埤城字第04001167号。其余11项建筑物为厂房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736.93平方米,均为无证建筑。

2.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

丹阳市晶泰玻璃有限公司新厂区及老厂区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共计13项,主要包括围墙、水泥地坪、车棚等。

3.土地使用权

根据丹阳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丹阳市晶泰玻璃有限公司新厂区宗地位于丹阳市埤城镇(现丹北镇)西丰村,土地权属证书号为丹国用(2013)第1513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271.0平方米,规划用途工业用地。根据丹阳市国土资源局文件(丹国土资出(2013)126号),关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丹阳市晶泰玻璃有限公司的批复,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自2013年8月15日至2063年8月14日。

根据丹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丹国用(2008)第07331号),丹阳市晶泰玻璃有限公司老厂区宗地位于丹阳市埤城镇(现丹北镇)西丰村,土地使用权人丹阳市晶泰玻璃有限公司,地号为12242001,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694.20平方米,终止日期至2058年4月29日止,用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晶泰玻璃公司负债情况

在预重整期间,审计机构对晶泰玻璃公司审计及管理人债权审核认定情况如下:

(一)审计机构对晶泰玻璃公司审计情况

根据中兴华专字(2025)第010830号《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截至2025年2月20日净资产为-222525209.20元,资产总额为59489304.43元,负债总额为282014513.63元。晶泰玻璃公司已资不抵债。

(二)管理人债权审核认定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管理人已审核认定的晶泰玻璃公司债权金额为225892977.29 元。其中,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2笔,担保债权金额为3103万元;税收债权1笔,税收债权金额为910664.08元;普通债权24笔,认定金额为214952313.21 元。最终审核认定的债权金额及性质以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无争议债权表为准。

上述负债情况为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根据所掌握材料进行的统计,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资产负债的瑕疵保证责任。

四、特别提醒

一)管理人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重整范围,最终的重整范围以管理人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署的投资协议为准。重整投资人须认可并同意晶泰玻璃公司在预重整期间表决通过的预重整计划草案,预重整计划草案内容可至管理人处查阅。

(二)本次招募对应的重整资产情况,以其移交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各类资产的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除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意向投资人应对拟投资企业各类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负担(含显性、隐性)等自行调查核实,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三)本次招募对应的负债情况,仅系根据目前债权申报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部分)以及审计机构根据账载情况的列明,并非最终确定的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具体负债金额,最终以经债权人会议核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表为准。

(四)重整成功后的晶泰玻璃公司需继续聘请原晶泰玻璃公司全部职工,职工原有工龄延续、薪酬待遇不变,相关责任由重整成功后的晶泰玻璃公司、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经了解,晶泰玻璃公司现有两处厂区与丹北镇政府、西丰村委会存有历史遗留问题,有债权债务纠纷。初步了解,晶泰玻璃公司尚欠丹北镇镇人民政府、西丰村委会约170余万元,该等情况需意向投资人自行协调与村集体之间的纠纷。

(六)对于未处理完毕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流动性资产,重整成功后的晶泰玻璃公司意向投资人应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风险仅为管理人根据目前了解情况所作出的提示,无法涵盖可能存在的所有投资风险,请意向投资人审慎决策,风险自负。

五、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

1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声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拥有与债务人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行业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4意向投资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无欠税情况。

5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资格。

6符合上述第1、3、4、5项条件的多家意向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在参与投资中的权利义务分配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同时符合上述第2项条件,联合体各方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晶泰玻璃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63024时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材料:报名时应向管理人现场或邮寄提交报名材料(原件)一式三份及相关附件,具体如下:

1)报名意向书附件1

2)意向投资人介绍(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3)意向投资人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投资的决议文件原件及现行有效公司章程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5)意向投资人身份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附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3)。

6)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附件4)。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8)已支付尽调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6302400分前,向以下银行账户交纳尽调保证金300万元人民币:

【账户名称】:丹阳市晶泰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125922226910000

【银行账号】: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

3.管理人联系方式: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0号7层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律师联系电话:1886945585

三)意向投资人资格审核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上述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以电话、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意向投资人

四)尽职调查与投资方案提交

1.意向投资人收到管理人审核通知后可以对晶泰玻璃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和晶泰玻璃公司将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积极配合。

2.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包括现场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3.尽职调查与投资方案提交的期限为10】日以内自管理人通知意向投资人资格审核结果之日起计算。

4.意向投资人应在上述第3项中所指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投资方案,投资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资权益调整方案、投资报价、资金安排、资金来源、实施方案(包括债权清偿、运营管理方案以及重整失败的相应安排等内容)。逾期未能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参与投资。

5.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投资方案前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300万元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意向投资人的投资保证金)。

对于未最终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意向投资人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对于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其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管理人有权要求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在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基础上,补充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其他增信措施,待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履约保证金将自动抵扣投资价款。

(五)投资方案评审

1.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邀请包括债权人代表、晶泰玻璃公司代表,与管理人共同组成评审小组,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晶泰玻璃公司财产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强为原则,选定最优意向投资人为中选的意向投资人;若仅有一个意向投资人,且满足上述的招募条件,则其为中选的意向投资人。

2.评审小组确定中选意向投资人后1个工作日,管理人将向中选意向投资人发送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中选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确认函》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正式书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由管理人与中选意向投资人,在本招募公告与重整投资文件范围内协商确定,《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后,中选的意向投资人成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3.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协议》起草《重整计划(草案)》。

、其他重点事项提示

一)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在重整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真实材料,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的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赔偿。

三)若意向投资人寄送的相关材料不齐备、逾期送达的,视为其报名成功。

(四)意向投资人投资报价的对价不包含管理人接管到的晶泰玻璃公司货币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该部分资产由管理人在破产重整程序中自行处置,重整成功后的晶泰玻璃公司应配合管理人的清收、处置工作。

(五)晶泰玻璃公司重整过程中以及重整后所涉及的全部税费等,均由重整成功后的晶泰玻璃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制作,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晶泰玻璃公司的重整投资。

 

丹阳市晶泰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三日

 


  

附件1:

报名意向书

 

意向投资人名称

 

财务状况

截至          日,我单位实缴注册资本   元,总资产     元,净资产为        元。

投资方式

 

通讯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地址:

 

 

 

意向投资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公民身份号码:                 )在我单位任         职务,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

 

 

意向投资人(盖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联系方式:                      

人: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委托人就丹阳市晶泰玻璃有限公司重整案(以下简称本案),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代理人,参加本案重整程序的意向投资人招募、报名及后续洽谈等工作。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向本案管理人报名参加意向投资人招募、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并处理其他重整投资人招募相关事宜;

2.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本案重整程序中意向投资人招募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资料;

3.处理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受托人在本案中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处理的所有相关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人(盖章):                

          

附件4:

保密承诺函

丹阳市晶泰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

鉴于丹阳市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对丹阳市晶泰玻璃有限公司进行重整。根据贵方发布的《丹阳市晶泰玻璃有限公司重整案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我方拟报名参与意向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为此,我方承诺对在此过程中知悉的所有情况予以保密,如因我方的原因导致相关信息泄露,我方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意向投资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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