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洋河镇善泉酒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宿迁市洋河镇善泉酒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1 公 开 人:宿迁市洋河镇善泉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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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申请于2025627日裁定受理宿迁市洋河镇善泉酒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勤辉律师事务所为宿迁市洋河镇善泉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宿迁市洋河镇善泉酒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86日前,向管理人江苏勤辉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沭城街道沭师路142号;联系人:梁晓兵13951595795,李亚春13515173226】。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814日上午10:20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三楼第八法庭召开(开会形式、会议地点可能会根据工作需要做出调整,届时管理人将提前通知)。

宿迁市洋河镇善泉酒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宿迁市洋河镇善泉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宿迁市洋河镇善泉酒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宿迁市洋河镇善泉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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