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招标公告

土地增值税清算招标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5 公 开 人:江苏通港弘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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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港弘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土地增值税清算招标公告

盐都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012作出的(2024)苏0903破申6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江苏通港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港弘”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下称“本案”),并于2024年11月6日指定江苏瀛鑫律师事务所未江苏通港弘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规范江苏通港弘置业有限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确保清算结果准确、合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人现对债务人公司开发的“观棠府”楼及地下室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观棠府楼及地下室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

2项目地点:盐枕路北,厚德路东侧

3项目概况:土地登记信息  土地宗号:20190101;使用年限 70年;土地性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取得方式  出让;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宗地面积  69049平方米;抵押权人 有;查封情况 有;

通港弘公司所有楼房销售完毕,剩余498车位没有销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通港弘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取得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编号:320;等。

二、服务范围

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向其提交通港弘公司“观棠府”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税务清算所需的各项资料,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审核鉴证报告(包括按管理人要求提交测算报告等),制作纳税申请表,协助管理人对税务部门的相关意见进行评估、答复,直至取得税务机关认可的清算结论,完成土地增值税税务清算相关事宜。(服务周期为:选定之日至通港弘公司该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并申报完毕之日。)

三、申报机构条件

申报机构需具备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税务师事务所资质。

申报机构需具在近十年内具有为房地产公司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经验(须在服务方案中注明)。

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申报机构与债权人、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申报机构拟派出参与服务的项目负责人须有5年以上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经验;申报机构拟委派的人员需具备资格且为持证的人员,需有较强与税务机关沟通、协调能力。

四、申报机构报价 

申报机构的报价应为包干价(币种:人民币),即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完成税务相关工作、与税务机关沟通协调的费用(含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等杂项支出)、可能产生的交通差旅费用(包括市内及市外)。该报价中应当至少包含2份报告,即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审核鉴证报告,以及按管理人要求提交测算报告。

报价说明。请列明计价标准及测算过程,说明收费的阶段(若有)及各阶段的收费比例。

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说明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本次服务费用将纳入破产费用,具体费用的支付需待管理人报人民法院后再行予以安排。若相应费用支付困难时,需待管理人账户内有充足资金后再行支付。

五、申报机构需提交的材料

申报机构应当提交完整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中应当至少包括: 1. 本项目的工作期间、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等; 2.单位简介; 3. 资质及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税务咨询机构注册证号、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等; 4. 相关业绩,需证明申报机构符合参选条件;可提供如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书面报告样本等; 5. 委派处理本案的承办税务师名单、相关承办税务师的介绍及主要业绩以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需证明申报机构委派的人员符合参选条件; 6. 服务报价; 7. 其他申报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材料。 服务方案应当简洁,A4规格,需加盖骑缝章。

申报机构在递交服务方案时还应向管理人出具以下附件: 1.无利益冲突承诺书,所提交的书面承诺函真实、合法、有效; 2.保密承诺; 3.关于是否同意成为备选机构; 4.项目对接人及其联系方式。

申报机构认为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六、报名 

请申报机构在2025年8月1日(18:00前),以纸质件寄送的方式(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晚于该时间的,将丧失参选资格)向管理人联系人递交服务方案及相关材料,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服务方案应系加盖单位公章。

七、选定方式及程序

(一)对于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委员会综合各机构的专业能力、过往业绩、工作方案和报价等,择优选定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同时确定一家备选税务师事务所。

(二)比选完毕后,管理人将确定的税务师事务所及备选税务师事务所报人民法院。待人民法院批复后,与确定的税务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申报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各候选机构应对本次公开招募中获取到的本案有关的材料保密,未经管理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1.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东路82号B3栋10-11层联系人:赵尚芹;林晓芳  联系电话:13270078811;13813443756.

2.如有任何疑问的,请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联系管理人。

特此公告!

江苏通港弘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23日


附件

招标公告.docx【土体增值税-通港弘】.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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