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再森木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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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7-25 公 开 人:福建省再森木塑科技有限公司证照、印章未接管及作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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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再森木塑科技有限公司

证照、印章未接管作废声明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丰泽法院”)根据申请人泉州鹏盈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618日裁定受理福建省再森木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经随机摇号指定福建刺桐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省再森木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向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寄送通知文书并予以公告通知,但至今债务人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未履行移交财产、印章、证照、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法定义务,导致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债务人的任何有效的证照及印章(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开户许可证、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未能接管到债务人的任何财产账簿、文书等资料

管理人现声明如下:

福建省再森木塑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证照、印章自20256月18丰泽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作废,20256月18之后仍使用上述证照、印章的任何行为与债务人及本管理人无关,债务人及本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声明。

 

福建省再森木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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