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印章遗失公告

证件、印章遗失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18 公 开 人:武汉市长通航道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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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印章遗失公告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岸法院”根据申请人武汉航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119日裁定受理武汉市长通航道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通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210日指定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市长通航道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开展各项破产清算管理工作。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未能从长通公司处接管到任何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现依法公告并声明武汉市长通航道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4201021100225)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全部证照及印章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全部作废,且自该日之后仍使用作废证照及印章的行为属无效行为如有使用,由此引发的纠纷与清算组无关,由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清算组不对此负责

上述财产的保管人或占有人应及时将上述材料移交给清算组,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武汉市长通航道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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