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

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

公开时间:2020-02-21 公 开 人: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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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18)豫045-6

2018622日,本院根据河南平开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河南平开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重整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特指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该公司指派其业务部主任李源同志履行债权人会议主席职责。

 

 

 

 

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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