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1号楼13层C1601、C1602

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1号楼13层C1601、C1602

公开时间:2025-06-09 公 开 人:东方化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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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化肥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06月22日10时至2025年06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遵照《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资产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2、标的房产以房产证记载的范围为准,存在查封及抵押情况,公共阳台区域搭建的违法房屋不属于标的范围,并存在由买受人维修、无理由拆除义务。

3、本次拍卖公告所披露的全部信息,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对标的资产进行调查、了解、核实,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出价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瑕疵。

 

一、拍卖标的

标的情况:拍卖标的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1号楼13层C1601、C1602;房屋性质:商品房,权证用途:住宅,目前实际用途为办公。

起拍价:22154900元;保证金:4430980元;增价幅度:110000元(或整数倍)。

 

特别提醒:

1、看样时间视实际情况安排,随时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及图片仅供参考,有意者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人竞拍则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行承担。

2、本标的物交易过程中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应由出卖人承担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契税等由买受人负担)。

3、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价格。有意者可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了解。

4、标的现为空置状态,拍卖前已存欠缴费用(如物业费)、维修费用(公共阳台区域搭建的违建房屋存在漏水情况,虽买受人无使用权但需买受人维修、无理由拆除义务)均由买受人承担,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会相应增加,须以实际应缴纳的欠费为准。

5、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1号楼13层C1601、C1602,其四至为东至小营路,南至北四环东路,西至安慧路,北至安慧东里中街。

(1)基础设施:包括给排水、强弱电、通讯、通路、燃气等,均与市政基础设施相接。

(2)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周边分布有徽商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育惠东路支行)、蒙商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小关支行)等银行;便民超市(怡慧街店)、亿到家超市(亚运村店)等超市;华堂商场等购物商场;朝阳区安外小关小学、安慧里中心小学、北京陈经纶中学(嘉铭分校)等学校;中日友好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医院;华汇紫薇公园、亚运村全民健身园等公园;外部配套设施齐全。

(3)交通:周边1公里内设置多个公交站点,有5号线惠新西街北口地铁站,道路通达性好,交通便捷度优。评估对象周边及内部均设有停车位,停车较方便。

(4)区域环境质量:区域内为城市建设区,街道整洁,环境质量一般。周边有育慧里二区、安慧东里、光大名筑园等居住小区,居住成熟度好。

(5)房屋承重构件基本完好,无倾斜变形;墙体无裂缝;基础未见不均匀下沉。装修为地面为地砖,墙面为涂料,顶棚为石膏板造型,塑钢玻璃窗,房屋维护使用状况较好。

(6)房地产配套的消防工程、配电工程、围墙、道路、停车场等辅助配套设施,目前均能够正常使用。

(7)房屋所在宗地的开发程度为“七通”,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通热力。所在宗地形状较规则,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良好。

 

二、咨询看样时间与联系方式

管理人已委托京道华硕(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6月23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8810671413。

看样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1号楼13层C1601、C1602,意向竞买人请提前联系预约实地看样事宜。

 

三、竞买人条件

(一)凡企业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当地限购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代理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授权委托手续。管理人不接受未办理委托的代理行为和拍卖成交后补办委托手续的请求,也不接受将标的资产过户或开具发票到非竞买人名下的请求。未及时办理委托手续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自行核查是否符合当地政府有关商品房调控政策等相关规定。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导致无法过户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发生变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的风险,亦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优先购买权人

(一)截至目前,拍卖标的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

如有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相关主体应于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申请和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由管理人予以审核认定。优先购买权利经管理人确认后,相关主体应按照规定程序参加竞买,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逾期不提交材料或不按拍卖平台规定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且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竞价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得标的成为买受人。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保证金及余款支付

(一)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阿里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阿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结束后,除竞得者外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系统自动原路退还,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冲抵成交价款。买受人应于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外其余成交价款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东方化肥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直门支行,账号:20000040039500027479467】。逾期付清全款则买受人构成悔拍,按照本公告第八条第(四)款处理。

(三)竞价成交后,阿里拍卖平台出具0.5%的技术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技术服务费。

(四)本次竞价买受人需向司辅机构按照成交价的2%支付综合服务费,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时起10个工作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京道华硕(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京道华硕(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账号:0200049609201452284】。

 

七、过户与移交

(一)买受人应在支付完毕所有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原件与管理人联系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等成交确认文件。《房屋买卖合同》等成交确认文件签署之日为交割日,交割日起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及后果亦转移至买受人。

自交割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双方协商办理房屋的交接手续(房屋状况以移交时现状为准),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增税等)。

由于拍卖标的存在查封及抵押情况,管理人继续推动解封及解除抵押工作。解封及解除抵押完成后10日内,由买受人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管理人予以合理的协助。买受人已经知晓并接受拍卖标的存在查封及抵押和可能导致过户手续办理延迟,同意不就此向管理人主张权利。

(二)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交割、过户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如因买受人资质、标的物现状或材料存在瑕疵和相关规则限制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包括长时间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上述起拍价及最终成交价均为含税价格,即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均有买受人承担。

(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交割日前如有欠缴【水】【电】【暖气】【网络】【物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因买受人未能支付上述水、电、暖气、物业费等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割、办理过户和使用的,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五)如因买受人受限购政策规定等影响导致竞拍到的房产不能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法律后果。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处置的标的资产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司辅机构、阿里拍卖平台等不承担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

(二)管理人、司辅机构对此次拍卖标的资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资产的任何承诺,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拍卖的建议。(特别提醒:请竞买人亲自实地查看标的资产情况,未查看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资产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所有责任自负。)

(三)标的资产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四)拍卖成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自买受人悔拍之日的次日起可以再次就拍卖标的发拍,即重新处置,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有剩余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管理人。重新处置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处置的价款低于原处置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和已付的价款不足以承担的,管理人将继续向原买受人追偿。视为悔拍的情形包括:

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成交款的;

2、买受人逾期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

3、买受人逾期办理交接手续的;

4、买受人逾期未启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九、特别提醒

(一)本次拍卖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的实际面积以登记为准,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商品房面积差异等不作承诺和保证,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公告。

 

十、本次拍卖监督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18810671413;联系人:杨经理;

咨询电话:15811180413;联系人:王经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东方化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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