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清算组招募评估机构公告

青岛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清算组招募评估机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09 公 开 人:青岛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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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清算组

招募评估机构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4日裁定受理对青岛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匠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3月17日指定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担任青岛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为顺利推进强制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现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青岛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CG59U76,住所地:青岛市黄岛区太白山路19号德国企业中心南区办公楼(ICIC国际合作创新中心)6楼609室,法定代表人:陈俊。于2016年9月1日在青岛市前湾保税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为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工作范围、内容和要求

(一)工作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债务人在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之日(以下简称清算基准日)的全部资产。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次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清算组要求按期提交明匠公司的清算基准日资产评估报告;

2、根据清算组要求提交拟处置资产的专项资产评估报告;

3、根据清算组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4、根据清算组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报名条件

1、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

2、报名机构应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再委托;

3、具有清算评估业务经验;

4、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5、与清算组、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机构应向清算组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贰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壹份。申报材料应包含:

1、报名机构的简介,包括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拟派驻评估师名单等;

2、参与破产项目或清算项目的经验和相关案例;

3、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完成时间等;

4、本项目的收费方案,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金额。

特别注意:鉴于评估资产较少、价值较小,评估工作量较小,本招标项目设置总评估费用控制价为不高于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5、报名机构认可本公告内容且与明匠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提交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在清算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评估工作的书面承诺书;

6、报名机构联系人(对接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五、报名时间及评审时间

报名期限从即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17时止。报名以清算组收到纸质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准。

六、选定规则

清算组采取竞争方式选定评估机构,根据报价方案、规模、实力业绩、工作方案、完成时间等综合考虑,择优确定一家中选机构、一家备选机构后报送至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备案,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七、相关费用提示

1、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2、涉及本次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相关成本费用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3、评估费用属于清算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予以清偿。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清算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2-8号半岛国际大厦24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律师,18678916317。电子邮箱:qingdaolishun@126.com。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募系清算组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同意,清算组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本次公开招募系为及时推进案件程序、参照类案办理需求发布并遴选第三方机构备用,实际选定后并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要约,如案件无相应需求,清算组不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中选机构须全面、严格按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如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现象导致合同解除,应承担相应责任。清算组可通知备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或重新组织遴选;

4、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清算组通知的时间为准;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青岛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清算组。

 

青岛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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