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发公司对外债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关于新发公司对外债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13 公 开 人:惠州市新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57次
  • 打印

关于新发公司对外债权

第二次拍卖

惠州市新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112日裁定受理惠州市新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新发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指定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担任新发公司管理人,负责新发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认真履行职务,为依法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破产清算工作高效、稳步和有序推进,制定《惠州市新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财产变价方案》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现新发公司对黄满娣的债权,根据生效判决确认为7630元及利息763元,共计8393元。根据《惠州市新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财产变价方案》,为提高破产财产处置的质效,管理人于2026年3月28日10时至3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黄满娣的债权以6715元为起拍价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第一次拍卖已流拍。

管理人拟就新发公司对黄满娣的债权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根据《惠州市新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财产变价方案》,确认起拍价为5372元(6715-6715×20%)并2026年5月13日在京东拍卖正式挂网,于2026年5月29日10时至5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

此特公告。

惠州市新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0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公告(二).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