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井研县人民法院公告

四川省井研县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12 公 开 人:四川中立中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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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6-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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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井研县人民法院

 

2026)川 1124  1 

本院根据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6  5 

7 日裁定受理四川康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利公司)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6  5  9 日指定四川中立中清算事务

所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为康利公司管理人。康利公司的债权人应

 2026  6  12 日前向康利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四川省乐

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 548 号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7 楼;邮政编

 614000;联系人:高帮武、钟昱竹;联系电话:13708138070

15283335403)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

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

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康利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

持有人应当向康利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6  6  17 日上午 9  30 分在四川省井研县

1

 

 


 

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地址:四川省井研县研城街道锦添路 5 

二楼)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

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

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

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

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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