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江苏万润建设有限公司强清字第02号公告《清算义务人履行清算义务的公告》

(2025) 江苏万润建设有限公司强清字第02号公告《清算义务人履行清算义务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5 公 开 人:江苏万润建设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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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义务人履行清算义务的公告

 

2025)江苏万润建设有限公司强清字第02

2025 6 11,溧阳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481清申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苏万润建设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2025 611日,溧阳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481强清30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律邦律师事务所为江苏万润建设有限公司清算组。

江苏万润建设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移交);

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询问;

3、人民法院、清算组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清算组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7401室江苏律邦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袁益强,联系电话:13861006832

 

                           江苏万润建设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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