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漳平市金夏丽制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漳平市金夏丽制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7 公 开 人:漳平市金夏丽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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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

   告

2025)闽0881破11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2日作出(2025)闽08破申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漳平市金夏丽制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于同日作出(2025)闽08破申7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审理漳平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3日作出(2025)闽0881破11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岩风律师事务所担任漳平市金夏丽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

漳平市金夏丽制衣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8月7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商务板块D栋8楼;福建岩风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64000;联系人:杨雅琳;联系电话:1875023083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漳平市金夏丽制衣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漳平市金夏丽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漳平市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9月17日上午9:00分在福建省漳平市东环路898号漳平市人民法院第八法庭以网络会议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网络会议通过钉钉平台会议直播群进行。债权人可通过邮寄、当面递交、钉钉平台等方式申报债权,通过邮寄、当面递交等方式申报债权的债权人还需通过钉钉平台进行在线申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漳平市金夏丽制衣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材料[双面打印版].pdf 下载
裁定书、决定书、公告.pdf 下载
漳平市金夏丽制衣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材料.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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