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黎华铝业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关于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南京黎华铝业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关于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08 公 开 人:南京黎华铝业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846次
  • 打印

南京黎华铝业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关于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2024年 2月27日,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0114破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南京金奎物流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南京黎华铝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黎华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指定上海市海华永泰(南京)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为确保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推进,根据破产清算工作需要,管理人向社会公开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先将相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黎华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19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32号D2北1822-899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171352365478,法定代表人为汤宏辉,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铝塑门窗设计、加工、施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报名条件

1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法定资格,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人民法院鉴定机构鉴定人名册》的机构;

2黎华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公正鉴定的其他关系,曾为黎华公司提供过工程造价咨询等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参与本次选聘;

3具有从事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工程造价咨询相应工作能力或经验;

4项目承办人员须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合作;

5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工作内容及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行业准则,对黎华公司建设施工的江北虹悦城项目、台州天盛项目、乌鲁木齐奥林匹克项目等工程项目施工情况进行造价审核,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专业报告。

2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协助管理人或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5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提交的相关材料

提交的材料为纸质版一份,密封送至管理人处。申报材料应包含机构资质证明、已纳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的证明、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明、规模、破产案件业绩、工作方案、报价函、收费依据、关于提交材料均真实准确的承诺书、关于与黎华公司不存在利益关系的承诺书等文件。

、时间与地点

凡有意参选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请在2025121217:00前将选聘资料邮寄或现场交送至本管理人(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菱角市66号国创园36号楼;联系人:律师;联系电话:18755050515

、评审方法

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参选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方案及报价等事项择优选择,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仅有一家报名且符合条件的机构为中选机构。

                       南京黎华铝业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128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