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公告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11 公 开 人:新疆炫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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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公告

炫尔文化破综字1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 812日裁定受理债务人新疆炫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95日指定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作为新疆炫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因本案案情简单,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新疆炫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51013日前,向新疆炫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83号兴亚大厦12层,联系人:张晨原,联系电话:13239929312;刘林冲,联系电话:13669914523。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新疆炫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新疆炫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101412 30北京时间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38号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上述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

特此公告

 

 

新疆炫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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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新01破64号-一债会公告64.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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