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债权人李红梅、四川亚联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分配的公告

关于对债权人李红梅、四川亚联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分配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26 公 开 人:唐山腾驰石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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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债权人李红梅、四川亚联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分配的公告

2025年11月21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关于唐山腾驰石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实施第一次财产分配方案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载明了第一次财产分配的清偿率、数额等内容,并明确:“对尚未裁定确认的债权,将就其依本次清偿率确定的清偿额依法予以提存,待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后实施分配。

2026年5月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冀02破5号之十五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确认了债权人李红梅、四川亚联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现管理人将依据前述《公告》确定的清偿率,对上述债权实施分配。

特此公告。

唐山腾驰石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1.《唐山腾驰石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李红梅、四川亚联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第一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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