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询债务人对债权表的核查意见公告

征询债务人对债权表的核查意见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21 公 开 人:广州焕生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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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焕生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征询债务人对债权表的核查意见的公告

2026)焕生堂管发字第15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6日作出(2026)粤01破申1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王家炜对广州焕生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焕生堂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4月10日作出(2026)粤 01 破118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诺为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焕生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魏静涛。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积极开展债权审核工作。经管理人审核已确认7户债权人对焕生堂公司享有的8笔债权,管理人已编制广州焕生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表,详见附件。

管理人现征询债务人焕生堂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彭飞龙对广州焕生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表的意见,如有需要相关债权申报证据材料,可联系管理人进行查阅及了解。公示期自本公告作出之日起至2026年5月26日为止。请债务人在公示期届满前完成核查,在核查意见表内签名盖章确认,并将核查意见表交给管理人,如有异议的,请同时书面说明理由。未交核查意见表或逾期反馈核查意见表的,视为对债权核查表所确认债权无异议。

债务人如对债权核查表有异议的,也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逾期未提交书面核查意见表、提出异议但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的以及逾期未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均视为对债权表无异议,管理人将依法向法院申请裁定确认债权。

如有疑问可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丘律师,18320733477,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18号建滔广场1703。

 

广州焕生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负责人:魏静涛          

                                                           2026年5月21日


附件

焕生堂公司破产清算案-征询债务人对债权表核查意见通知(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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