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普茂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武汉医普茂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公开时间:2025-12-29 公 开 人:武汉医普茂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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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医普茂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武汉医普茂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谢艳与武汉医普茂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医普茂公司)劳动争议一案[(2024)鄂0111执6289号]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谢艳以医普茂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请求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洪山法院”)执行局将医普茂公司移送破产审查。

洪山法院于2025911出(2025)鄂0111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谢艳对医普茂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1028出(2025)鄂011110号《决定书》,指定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担任医普茂公司管理人。

本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管理人职责,现将有关执行职务的情况及交接接管的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武汉医普茂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一、医普茂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武汉医普茂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1MA49KTHY71

法定代表人

徐建国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时间

2020109

注册地址

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科智谷工业项目(三期)C8号楼1单元3层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医疗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渔需物资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玩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妆品零售;珠宝首饰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通信设备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健身休闲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主管部门(出资人)信息

序号

出资人(主管部门)名称

股东性质

认缴出资

出资方式

所占比例

1

蔡翔

自然人股东

700万元

货币

70%

2

朱胜勇

自然人股东

300万元

货币

30%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目前医普茂公司股东股权无司法查封信息、被执行信息、无失信信息。

三、债务人目前经营状况

医普茂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前已经停止经营,管理人到医普茂公司注册地调查,该地址上现由其他单位在使用。

第二部分  执行职务的具体情况

一、执行职务的准备工作

管理人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后,在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为有效开展破产清算工作,更好地履行管理人职责,做了以下准备工作:

组建团队、制定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地履行管理人职责,保护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根据工作需要与成员业务特长,由资深律师、律师助理等组建专业管理人团队,使用小组负责人制度统筹开展工作,分设综合协调组、资产调查、债权申报审查组、法律事务组、财税组、档案秘书组6个工作小组。其中:(1)综合协调组负责各工作小组之间的工作统筹协调,与法院、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之间的沟通,向债权人会议报告工作,并向人民法院及时汇报工作等;(2)资产调查组负责总体接管债务人资产,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并管理资产、变现、处理破产财产等;(3)债权申报审查组负责债权申报的登记、审查工作,编制债权表,对债务人、债权人的异议进行书面回复等事宜等;(4)法律事务组负责为破产工作提供法律支持,负责债务人的合同清理工作,代表债务人进行诉讼、仲裁,接收和追索债务人的债权等;(5)财税组负责管理人印章刻制、账户开设,团队印章管理与使用,项目团队成员的费用报销、发票收集,与税务部门对接办理报税,协调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在执行阶段负责清偿债权等;(6)档案秘书组负责债务人资料的保管及借阅工作,管理人文件的收发归档工作,债权人会议筹备工作等。管理人团队建立了会议报告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意见并部署下一步工作,并派员就有关具体问题随时向法院进行汇报,接受法院对于管理人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让管理人项目团队履行管理人职责有章可循,保证医普茂公司破产清算工作有序进行,管理人制定《管理工作规程》《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财务收支管理办法》《企业证照、印章日常管理和使用办法》《管理人印章日常管理和使用办法》《发文存档管理办法》《安全保卫责任制管理规定》《处理突发重大事件的应急预案》《清算期间企业财产管理规定》《工作保密制度》等10项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

刻制管理人公章、开设管理人账户

管理人于2025116日刻制了管理人公章、财务专用章并于20251222日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岳家嘴支行设立管理人临时存款账户。

(四)商定管理人工作预案

查阅分析法院调取的案卷,积极与债务人的股东及已知债权人取得联系进行沟通,继而根据债务的实际情况商定管理人工作预案。

二、接管债务人财产工作

在接受指定后,管理人及时从法院调阅卷宗材料,查找医普茂公司财产线索,依法开展医普茂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截至2025年11月26日管理人已经接管到公司印章六枚(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人事行政中心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证照、公司章程、财务原始凭证、三个银行账户(分别是招商银行、汉口银行、建设银行)等,但未接管到任何实物资产。

三、财产及经营状况的调查工作

管理人开展对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工作:

(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企查查、天眼查调查债务人涉法涉诉状况;

(二)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提供的债务人财产查控情况对债务人财产状况进行梳理;

(三)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向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调取债务人全部工商内档资料进行分析了解;

(四)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向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调查医普茂公司土地登记情况及房产登记情况;

(五)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向武汉市公安局调查医普茂公司名下车辆登记情况;

(六)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医普茂公司持有的专利、商标情况及著作权情况;

(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医普茂公司股权投资情况;

(八)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及向税务局等部门调查医普茂公司财产情况

管理人通过上述摸底排查工作,初步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制作了武汉医普茂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财产状况报告》

四、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工作

发布公告:管理人配合法院2025114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

通知已知债权人:管理人根据人民法院移及管理人调查了解到的已知债权人名单,获得相应债权人的地址与联系方式,再将相关债权申报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相关资料寄送给债权人或电话、微信、电子邮件通知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

受理债权申报与审查:2025年11月4日债权申报公告发布起,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共计受理2位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总数为人民币28524932.63元,并将审查意见送达2位债权人;

管理人在接受各债权人咨询与申报过程中遇到的例如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利息计算方式;担保债权如何界定;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等问题,通过制定债权审查原则统一审查标准。对于申报的债权,通过核查债务人财务数据;向债权人、债务人调查了解情况;查阅并核实相关证据材料;对于疑难债权采取开会讨论、现场勘查等方式依法开展债权审查工作。管理人对于每个债权的审查都经过初审、复审、结论三个阶段,且三个阶段负责审查的人员不得重复,并记录各自结论,进行分别处理:(1)对于查证属实的,予以确认;(2)对于根据目前资料无法确认但又可能存在的债权,决定暂不认定;(3)明显申报不实的,不予确认。

 债权申报与审查详细情况,详见《武汉医普茂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申报情况报告》。

五、职工债权调查及公示情况

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发现,债务人医普茂公司存在大量执行案件。为进一步核实案件详情,管理人前往洪山区人民法院调取申请执行人信息,查明多数申请执行人为医普茂公司前职工,案涉债权性质为职工债权。因接受指定后,管理人长时间无法联系到债务人经营管理人员、无法办理接管,无职工名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凭证等核查职工债权所需相关资料,无法直接核定职工债权情况。为推进破产清算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管理人主动联系从洪山区法院查阅到联系方式的职工,引导其向管理人提交职工债权证明材料。截至2025年12月25日,管理人共对22个职工的职工债权进行了核查,对其中11家有仲裁裁决书、民事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进行了认定,认定的职工债权总金额达348876.04元,并就该11笔职工债权制作了《第一批职工债权清单》,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对于其余11位职工的职工债权,管理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

六、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相关工作

由于管理人未接管到有价值的资产,暂无经费聘请审计机构;目前无资产需要评估,亦无经费聘请评估机构,审计、评估工作暂无法开展。

七、追索债务人的债权

因管理人实际接管到的债务人财务资料仅为金蝶财务系统管理账号(每次登录需要债务人指定人员配合提供验证码)及记账凭证,财务资料繁多,未接收到合同资料,暂未发现债务人存在可追索债权。下一步管理人将根据记账凭证、银行流水的情况,进一步核查债务人是否存在可追收的债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筹备工作

1.为保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管理人多次开会研究制定保障方案,就会议议程、会场纪律、会务工作准备、会议维稳等问题制定详细的方案、预案。

2.准备会议相关文件,如《执行职务阶段性工作报告》《债权申报及申报情况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等,并印刷、装订成册,以便参会人员审阅。

3.准备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其他工作,如布置会场、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债权人等。

第三部分  管理人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工作难点

一、下一步工作计划

本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将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的指导与各债权人的支持、监督下,积极推进、完成各项破产工作,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工作安排如下:

1.继续调查核实职工债权,并就调查核实清楚的职工债权制作职工债权表后在全国破产重整网进行公示。

2.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审核异议、补充的债权资料进一步复核,对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提出的问题进行复查,以确定债权。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依据《破产法》规定进行补充申报。

3.落实债权人会议各项决议,维护债权人利益,推进破产清算后续的工作。

4.进一步接管债务人财务账簿、文书等资料,进行财产、文书整理。

5.为维护债权人利益,实现医普茂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工作,继续对医普茂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在此基础上继续追索债务人对外债权,按照会议通过的资产变价方案开展资产变现工作,并为后续的资产处置提供依据。

6.根据接管到的财产情况,制定清产核资方案,筹备召开后续债权人会议。

二、工作难点

管理人目前接管到的债务人资产仅有7000余元现金,且仍处于被冻结的状态,无任何其他资产,无经费聘请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在此情况下核查债务人股东是否实际出资、是否存在抽逃出资以及债务人是否存在可追索的债权工作难度很大。

 

诸位债权人,在下一步工作中,管理人将继续以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为核心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同时也希望各位债权人能够充分理解管理人的各项工作,协助、配合管理人高效、公平地推进医普茂公司破产清算相关工作。

以上是管理人截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的阶段性工作汇报

特此报告!

 

                武汉医普茂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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