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万全区华港永晖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张家口万全区华港永晖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21 公 开 人:河北经华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752次
  • 打印

张家口万全区华港永晖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年1月15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冀07破25号决定书指定河北经华律师事务所担任张家口万全区华港永晖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华港公司管理人”)。华港公司管理人根据破产清算工作的需要,拟面向社会选聘评估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张家口万全区华港永晖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03-12,法定代表人为张伟刚,注册资本为126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72959099653XQ,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张家口市万全区孔家庄镇李家坊村洋河三渠南,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企业当前经营状态为存续状态。该公司资产共包含3宗不动产,土地面积约18亩,用途均为批发零售用地,其中均设有加气站、燃气站以及配套设备。

二、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及选聘条件

(一)工作范围

对张家口万全区华港永晖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资产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工作成果满足破产工作需要,并出具评估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完成债务人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1)组织对其土地、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品进行系统盘点,明确范围,清晰界定,同步核实权属状态,最终形成完整、准确的资产登记册。

(2)清点土地范围内的设备、仪器、办公产品等资产进行逐一核对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及出厂日期等基础信息,记录设备外观、运行状况、磨损程度、维护记录等,核查购置合同、发票、权属证明等资料,确认所有权人,排除租赁、借用等情况。并完成资产登记册必要时拍照留存。

(3)核对无形资产证照、许可证等资产进行确认和清查并逐一造册,确保相符。

2.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5.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资质及条件

1、具备评估从业资格及相关资质,并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备选中介机构名录;

2、报名机构能够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再委托;

3、近三年来无违纪行为或被行政处罚记录;

4、能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法院、 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利益方的监督,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与债权人、债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利害关系;

5、能在接到选聘结果之日起5日内,组织工作团队开展评估工作;

6、能在接受委托后30天内完成本破产案件的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报告,并适应破产案件评估工作需要;

7、承诺如中选但未按期完成评估工作,管理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评估机构,并有权不支付评估费用。

三、报名材料

1、报名机构相关材料,包括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拟签字审计人员证书复印件、拟派审计人员材料;

2、如参加过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项目,可提交业绩材料;

3、申报人书面拟定报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收费费用、依据及是否可协商等)。

4、 报名机构需准备报名资料一式两份,递交的资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估机构确定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综合评定方式,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机构的资质条件、项目经验、工作方案、团队配备、服务承诺及报价合理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中选机构。

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5日 18时。对于未入选的评估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五、报名及材料提交方式

报名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5日 18 时。 

报名材料提交方式:材料密封后递交管理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递交地址至: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世纪豪园20-1-7楼;联系人:陈霖、15133309966。邮寄材料的请在邮单上注明“华港公司评估报名材料”。

 

张家口万全区华港永晖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21日

 

附件

华港公司管理人选聘评估的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