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兴电石膏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兴电石膏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6-03-30 公 开 人:贵州兴电石膏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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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兴电石膏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6)石膏破管字第157号

贵州兴电石膏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兴义市人民法院2026年1月22日作出(2025)黔2301破申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兴电石膏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作出(2025)黔2301破申39号之二决定书,指定贵州若水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贵州兴电石膏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贵州兴电石膏有限公司共有在册职工34名,截至2026年1月22日,尚欠职工的工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1316108.98元(详见职工债权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

    职工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对本公示所附职工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联系方式:李知明,19308590933)

    特此公示

              贵州兴电石膏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3月25日

 

附件:贵州兴电石膏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附件

关于贵州兴电石膏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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