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方向国际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暨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江苏方向国际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暨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29 公 开 人:江苏方向国际商贸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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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方向国际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暨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方向破管他字第: 1-2

2026年4月6日,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以(2026)苏1191破申17号裁定书受理江苏方向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对江苏方向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向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5月7日以(2026)苏1191破31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方向国际商贸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并指定王云为管理人。

方向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法院公告之日(2026年5月14日)起30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财产类案件诉讼费标准,并综合审查确认难易程度、逾期时间、逾期申报对于破产工作的影响等因素加以确定)。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江苏方向国际商贸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6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召开。

特此通知。

江苏方向国际商贸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债权申报/邮寄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天桥路5号旭辉时代大厦26楼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蒲媛明18082092702;曹浏 1850511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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