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创煌服饰有限公司印章、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广州创煌服饰有限公司印章、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5-12-17 公 开 人:广州创煌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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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创煌服饰有限公司印章、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根据申请人吕霖的破产清算申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5日作出(2025)粤01破申8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创煌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2月9日作出(2025)粤01破487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法盛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创煌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管理人履行接管职责。现未能接管到广州创煌服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71184485J)印章、营业执照。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出现滥用企业印章、营业执照,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

广州创煌服饰有限公司的印章(含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等各类印章)、营业执照(正、副本)自2025年11月25日起作废,因上述作废印章、营业执照产生的一切行为与管理人无关。对于2025年11月25日前形成的法律关系,须管理人确认后方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声明。

广州创煌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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