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汉和盛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及须知

河北汉和盛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及须知

公开时间:2026-05-28 公 开 人:河北汉和盛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83次
  • 打印

河北汉和盛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债权申报公告及须知

2026年5月28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6)冀0105破1号裁定书,受理石家庄柏林集团有限公司对河北汉和盛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和地产”)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河北汉和盛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河北汉和盛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保障汉和地产债权申报债权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管理人就债权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

汉和地产的债权人应当在 2026年6月2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河北汉和盛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债权登记视为重整期间的债权申报,无特殊情况,无需重复申报;已登记债权如存在信息变更、补充材料或异议情形的,债权人应于申报截止日前及时提交书面说明及相应证据。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二、债权申报债权应提交的材料

债权人债权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债权申报材料:

(一)债权申报表;

(二)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三)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四)风险告知书及承诺书;

(五)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债权申报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2.债权申报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债权申报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3.债权申报人委托代理人进行债权申报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书面代理手续。

① 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② 代理人为自然人,系债权申报人近亲属的,应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能够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证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和债权金额的证据材料:

1.相关协议、收据、银行流水、发票、付款凭证等材料。

2.若所债权申报债权有担保的,需书面说明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应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及相关债权申报文件。

3.若所债权申报债权已进入诉讼、仲裁或执行程序的,需提交与之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仲裁申请书、受理案件通知书、财产保全裁定书、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法院执行立案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等;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仲裁调解书等确定对汉和地产享有权利的文书,应提交文书制作机关出具的生效证明)。

4.若所债权申报债权系受让取得的,需提交受让债权的相关材料。

5.主张本金以外的其他金额的,应写明计算方式。参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利息、违约金(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利息、滞纳金、损失赔偿金等派生债权)计算至法院裁定汉和地产重整前一日,即 2026 年5月27日。预重整阶段已向管理人申请登记债权的,视为重整期间的债权申报,管理人将在前述债权申报审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附利息或违约金的债权部分金额按照正式裁定受理日停止计息后予以审查和确认。

6.提供债权未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的证据材料。

7.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

三、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提交上述债权申报材料1份,并携带原件供管理人核对。债权申报材料可采取现场债权申报或邮寄债权申报两种方式向管理人(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金圆大厦A座1218室;联系人:王律师、程律师;联系电话:15732159177、18233153233)申报债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四、重要提示

(一)请各位债权人按照本通知的债权申报期限、具体地点、联系方式及相关要求向管理人债权申报债权。债权人未按要求债权申报或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机构提交材料的,不视为有效债权申报。

(二)债权人在债权申报过程中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形成以及债权金额的证据材料,如实回复管理人在审核债权过程中对相关事实的询问,按管理人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等,若因债权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所债权申报的债权成立的,将存在依法不能认定的风险。

(三)管理人将对接收的债权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于债权申报不符合规定的,管理人将不予接收或不予确认。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17 号)第一条的规定,管理人在审核债权过程中会加强审查是否有涉嫌“虚假诉讼罪”的情形,一经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五)汉和地产重整有关信息将依法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为: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公布,债权人可关注该网站,及时了解案件相关信息,债权申报材料可在该网站下载。

河北汉和盛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28日

附件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用(若需).doc 下载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_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若需).doc 下载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机构专用(若需).doc 下载
附件一 债权申报材料.doc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