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臻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广州臻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6-01-13 公 开 人:广州臻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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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臻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5)臻泰破管字第10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1日作出(2025)粤01破申6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佛山隆深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广州臻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2月1日作出(2025)粤01破454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臻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的各项工作,负责人为叶思刚。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勤勉尽责,依法履行职务。经管理人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取债务人关联案件,未发现债务人存在劳动争议案件。经管理人向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了解,债务人拖欠社保费用42205.7元,管理人已依法认定为社保债权。经管理人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债务人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管理人多次向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刘占先、财务负责人和股东彭玉敏了解债务人职工情况、拖欠工资情况、社保购买情况,均未能答复。综合上述调查结果,管理人尚未发现债务人有拖欠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职工债权,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已统一申报为社保债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6年1月20日止。

若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要求更正,需说明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及证据材料。管理人收到材料后,将在2日内予以答复,若对管理人的答复仍有异议或者管理人未答复的,异议人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管理人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18号建滔广场18楼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吴嘉雯,联系电话: 18666928587。

广州臻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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