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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7-08 公 开 人:河南道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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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安阳市中院)裁定受理安阳市华浦钢板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浦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5月14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指定河南道宇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因华浦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树华持续处于失联状态,未履行资料交接义务。经管理人调查发现,华浦公司原注册地址遗留有部分资料,现将相关资料处置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华浦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负责人或其他保管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主动联系管理人办理资料移交手续。

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对遗留相关资料归属存在异议者,需在上述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及相关证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华浦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有义务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及配合管理人工作,如相关人员不配合,导致管理人无法接收的,相关材料遗失及损毁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华浦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等相关人员自行承担,管理人不对资料遗失及损毁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安阳市华浦钢板仓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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