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5)鄂0625破3号

公告(2025)鄂0625破3号

公开时间:2025-07-24 公 开 人:湖北正全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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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鄂0625破3号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本院执行局移送的关于湖北正全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全农业公司)执行转破产案件后,于2025年4月29日裁定受理正全农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16日裁定将该案指定本院审理,本院于2025年7月21日指定湖北周成律师事务所担任正全农业公司管理人。正全农业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9月5日前向正全农业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卧龙大道环球金融城五栋九楼;邮政编码:441000;联系电话:15072255051)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正全农业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正全农业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决定于2025年10月15日上午9:00 在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正全农业-公告 (债权申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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