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木结构房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第四次分配的公告

关于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木结构房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第四次分配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7 公 开 人: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木结构房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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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木结构房屋有限公司债权人:

《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木结构房屋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于2021年7月1日经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吉01破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木结构房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将实施多次分配,本次分配为第四次分配,确定于2025年6月20日,通过实物(财产原状)分配方式实施,财产明细见附表。本次分配财产总额为人民币2,618,077.19元,对应债权额为人民币2,618,077.19元,债权性质为职工债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木结构房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附:财产分配明细表

序号

财产名称

分配价值(元)

1

存货-产成品(库存商品、开发产品、农产品)评估明细表中记载的木屋1、木屋2、木屋3

1,692,131.33

2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中记载的房中房1、房中房2、房中房3

85,945.86

3

应收账款评估明细表中记载的欠款单位名称为吉林森工装饰有限公司

840,000.00

注:财产名称依据(2020)第4701-01号《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木结构房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所附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确定。


附件

金桥木结构第四次债权分配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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