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18 公 开 人: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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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张家口海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家口冬奥小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债务人”)因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河北省赤城县人民法院(简称“赤城法院”)于2025年4月14日决定依法受理两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张家口海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张家口冬奥小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简称“管理人”)。2025年7月28日,赤城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的实质合并重整。

为顺利推进重整工作,管理人拟聘请评估机构对债务人资产等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张家口海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32MA07THFG4H,法定代表人:王全发;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大海陀乡东山庙村,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农场、农庄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张家口冬奥小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323201580857,法定代表人:闫艳萍;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大海陀乡闫家坪村,经营范围包括:旅游资源开发、旅游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企业形象设计策划服务,室内外装修装饰设计服务,养生保健服务,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保洁服务,停车场服务,洗车服务,宠物美容服务,宠物寄托收养服务,物业服务,农副产品销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农场、农庄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生态农业、养殖业投资,日用百货、旅游纪念品销售,烟、酒零售,自有场地租赁,家具、灯具、床上用品、纺织品、粮油、办公用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预包装食品、宠物食品、宠物用品、工艺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

1、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和重整程序的特点,对债务人进行整体财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在重整状态下的资产评估、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的资产评估(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并出具相关报告。

2、结合债务人资产、负债等情况,及投资方案等内容,对重整及清算状态下的清偿率进行测算。

3、根据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对各类报告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4、法院或管理人提出的与本次评估事项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比选要求

1、评估机构应为依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同等条件下注册在北京的机构优先;

2、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与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或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工作判断的关系,前述“利害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与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或其他相关人员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破产受理日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或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相对固定服务;

(3)现在或在债务人破产受理日前三年内是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的股东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4)现在担任或者在债务人破产受理日前三年内为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或其他相关人员提供财务顾问、咨询等服务;

(5)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职的其他情形。

4、拥有丰富的资产价值评估经验,具有企业破产重整业务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四、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1)机构简介、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机构及工作人员资质证明;

(2)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理解、总体工作计划、合理化建议、人员安排等);

(3)参与项目的竞争优势及业务业绩证明材料;

(4)书面承诺与本案没有利益冲突及回避事由;

(5)报价函及报价依据;

(6)比选机构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比选机构应对以上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加盖公章。

2、比选文件提交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17:00,比选机构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邮寄提交比选文件1份(需密封),密封文件封面以“海坨山谷重整评估机构比选文件”命名。

五、费用及支付

1、本次报价费用采用包干价(含税)计费方式,报价中应包含为开展评估工作所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文印费等开展评估工作的所有必要费用;

2、比选机构完成评估工作后,管理人在资金充足的前提下随时支付评估费用,支付费用时间最迟不超过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时间。

六、评选方式

1、由管理人对比选机构提交的文件进行评审,从比选机构的响应程度、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服务承诺、工作业绩、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后作出决定;

2、管理人有权视情况要求比选机构二次报价;

3、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比选胜出的评估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已提交的比选文件不予退还。

七、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

1、联系方式

电话:15313529902、18333346760

邮箱:htcz@lantai.cn

2、送达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一号B座29层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张律师收

九、其他

1、比选机构同意赋予比选文件具有要约效力的承诺;

2、本比选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张家口海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特此公告

 

张家口海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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