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正达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查情况的公告

关于新疆正达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查情况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4-23 公 开 人:新疆崇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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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债权清查情况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根据新疆正达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5月12日裁定受理新疆正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达实业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13日指定新疆崇德律师事务所担任新疆正达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破产程序中的具体工作。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对正达实业公司的职工债权情况进行了初步清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管理人根据接管到的正达实业公司财务账簿、劳资资料等资料,清理了欠付职工费用的情况。为推进职工债权清查工作,管理人分别向社保局、医保局、税务局通知申报债权事项,并调查欠付职工社保或医保情况;同时,管理人通过天眼查、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网站,以及向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人民法院查询是否存在与正达实业公司有关的劳动争议案件。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6年4月22日,正达实业公司欠付孙彦明1名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费、经济补偿金共计95,615.20元,其中62,365.20元列入职工债权清偿,33,250.00元依法作为破产费用清偿。职工对公示清单有异议的,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异议书并附相关证据。除已公示职工外,如有其他正达实业公司职工或相关方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书面申报职工债权,并提供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债权金额说明等相关证据材料,以便管理人进行复核和确认。

特此公告。

                   新疆正达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管理人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A-2304室,新疆崇德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马雪清,1769088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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