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闽0181破6号福建飞龙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公章和证照遗失公告

(2026)闽0181破6号福建飞龙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公章和证照遗失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06 公 开 人:福建飞龙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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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和证照遗失公告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的申请,于2025年10月9日裁定受理福建飞龙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飞龙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理,福清市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12日指定福建博雅德弘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飞龙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2026年1月15日至1月30日期间,管理人通过在公司注册地张贴《公告》《通知书》、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接管暨履行清算义务的通知》、邮寄《关于接管暨履行清算义务的通知》等方式通知法定代表人刘瑞等相关义务人应及时向管理人移交公章、证照等资料、履行清算义务。此外,管理人通过工商档案记载的联系方式联系飞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瑞,未能取得联系。故截至目前,相关义务人未向管理人移交上述材料、履行清算义务。

现管理人依法公告声明:

福建飞龙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31071632X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证照及印章自2025年10月9日法院裁定破产清算之日起全部作废,自该日之后仍使用作废证照及印章的行为属无效行为;如有使用,将由使用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福建飞龙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及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福建飞龙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2月6日

附件

【2026】飞龙破管字13号-公章和证照遗失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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