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金兴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催缴股东出资通知书 (2026)通管通3号

南阳金兴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催缴股东出资通知书 (2026)通管通3号

公开时间:2026-04-21 公 开 人:河南通天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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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金兴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催缴股东出资通知书

(2026)通管通3号

杨会强、南阳金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31日作出(2026)豫13破申2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桐柏县月河镇袁庄村民委员会对南阳金兴薯业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于2026年4月9日作出(2026)豫13破申2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指定本案由桐柏县人民法院审理。桐柏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1日作出(2026)豫1330破4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河南通天路律师事务所担任南阳金兴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兴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根据金兴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杨会强、王妙霞作为金兴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设立时的登记股东,分别认缴出资3001万元、2999万元,各占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的50.0167%、49.9833%。2019年9月10日经股权转让变更,金兴公司的股东变更为杨会强、南阳金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分别认缴出资1200万元、4800万元,各占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的20%、80%,认缴出资时间为2029年9月9日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你们应当缴纳自己所认缴的全部出资。管理人现通知你们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联系管理人并向管理人交清上述未缴出资。如对本通知书中所列出资义务的有无、数额、形式等有异议,可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配合管理人核实。

特此通知

 

南阳金兴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4月22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张律师:13838951999

                王律师:1833838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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