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五批职工债权名册清单的公示

关于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五批职工债权名册清单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6-02-12 公 开 人: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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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五批职工债权名册清单的

公  示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各职工:

2022年4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京01破申1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神州长城”、“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6月16日作出(2022)京01破96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债务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提供的文件资料、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借阅的劳动监察文件资料、部分职工委托律师提交的文件资料、部分职工自行提供的文件资料、部分职工提起诉讼的相关材料等,管理人进行了相应核查,并与公司代表多次沟通、核对职工债权的名单、数据、支付凭证等材料,与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访谈,与部分职工进行电话、微信沟通,与部分职工委托的律师进行电话微信、沟通核对,对职工债权进行核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神州长城的第五批职工债权名册清单进行公示。

管理人声明:

1、管理人系根据现有文件资料、初步审核后公示的第五批职工债权名册清单。若后期发现新的证据材料,管理人将对相应职工债权进行复审。复审结论与初审结论不一致的,管理人另行通知相应职工。

2、因公司职工众多、情形复杂、资料繁杂,管理人分批次陆续核查、确认并公示职工债权名册清单。此前已公示四批职工债权名册清单,本批次为第五批职工债权名册清单。本批次公示的职工债权名册清单包含对部分职工债权的补充公示,提示该部分职工注意。

3、关于企业破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相关情况,管理人后续核查完毕后再行单独公示。

4、截至目前,管理人就已掌握的职工债权欠薪情况作了全部公示。若有职工对管理人公示的职工债权名册清单有异议或认为有遗漏的,请在异议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更正请求并附相应的材料及理由;管理人收到异议后将再次复核、答复;如果异议人对复核结果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公示结果。

公示期限: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

公示方式:1、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https://pccz.court.gov.cn);2、律泊智破系统平台公告(https://www.casecloud.com.cn/)。

神州长城及职工在公示期限内对附后《第五批职工债权名册清单》记载内容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限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在收到书面申请后,将及时作出解释或决定是否予以更正,并将予以更正或者不予更正的结果及时书面告知异议人。职工若对不予更正的决定或更正后的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债权清偿方式由管理人另行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然后报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后由管理人执行。

特此公示。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2月12日

 

附: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第五批职工债权名册清单

附件

附件: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第五批职工债权名册清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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